通知公告
4月29日,高研院举行2024年第二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段慧萍同志主持。会议强调,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推动《条例》入脑入心。一是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使学习成为提高党性修养、推动完善工作的过程。二是要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纪律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凝聚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4月21日-27日,内蒙古药监局与国家药监局高研院在浙江大学顺利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各盟市、部分旗县分管药品监管工作负责同志、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相关厅局部门负责同志等51人参加培训。 国家药监局对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高度重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讲座。本次培训还邀请国家药监局、浙江省药监局、浙江大学等相关领域资深专家学者,聚焦药品安全工作形势和重点任务要求,通过专题授课、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形势下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医药产业发展趋势以及浙江省药品监管现代化先行的实践经验等内容,并赴杭州城市大脑、浙江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核心区实地学习。 学员们带着问题来,带着任务学,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认真思考、积极交流,切实提升了理论素养、拓展了工作视野、增强了履职能力。学员们表示,会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扎实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2024年4月23日至26日,根据国家药监局援青有关政策,应青海省药监局邀请,高研院在西宁成功举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培训班。青海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少民为培训班作动员讲话。辖区内药品经营监管人员、执法人员以及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共计320余位学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邀请高研院《办法》宣讲团主要师资,既围绕宣贯核心内容,讲解《办法》制定背景、主要思路、条款要义及法律责任等,也按照青海省药监局要求,对“两高”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了介绍。青海省药监局表示,高研院本次为青海组织的专场培训是一场“及时雨”,对推进省内《办法》贯彻落实,强化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化管理,严防严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月24日—26日,药品行指委秘书处在温州成功举办医药院校药品生产类专业制药装备实训班。培训围绕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聚焦制药装备前沿发展与结构原理,旨在通过先进制造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助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来自76所院校的120余名教师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地点设在制药装备生产企业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训部分占到总培训课时的一半,相关设备专家讲解、演示操作并指导教师操作流化床制粒机、压片机、冻干机等多种先进制药装备。 本次培训受到参训教师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培训过程中不仅了解了智能化工厂、连续制造、高密闭等制药领域前沿技术知识,而且通过亲自操作,深入理解了制药设备的结构与运行原理;通过参训进一步明晰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其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并将在下一步教学过程中不断优化授课内容与方式,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确保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