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自主申报和专家综合评议,确定了一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情况本次发布项目共782个,包括岗位实践类项目373个、技能培训类项目368个、研发创新类项目41个,均已在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师能力提升中心”发布。二、参与对象以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为主,各校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师成长需求,自主自愿选派教师参与。三、报名流程学校登录企业实践基地管理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56,网址:http://sjjd.tvet.net.cn),为校内教师分配系统登录账号(账号格式建议为“学校代码+教师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教师登录管理系统自主选报项目。7月9日12时前,学校完成教师申报项目的审核确认并提交。具体操作方法参照《操作手册》(已传至管理系统)。7月11日12时前,基地登录管理系统完成教师报名审核,并将结果反馈至对应学校及教师。四、有关要求(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用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专项经费,把落实该项目作为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参加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教师专业技能。要抓紧部署,明确有关要求,指导职业学校展开申报工作。(二)职业学校要将该项目纳入本校教师专业发展和企业实践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基地资源,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加强过程管理,明确任务要求。参训教师要坚持学以致用、重在实践,注重培训成果转化。(三)基地要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要求,加强调研,根据教师能力提升需要优化培训方案,规范项目执行,建立培训档案,确保教师实践质量与水平。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王少愚、孙晓虎010-66097080、66097715。项目管理人员:王鹏欢、苗林波010-57519531、57519530。管理系统:高永强、姜宏煜15321500941、13120345353。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23年6月25日

2023-07-12

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培养规模巨大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让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新时代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在守正创新中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实现了由原来参照普通教育办学向相对独立的教育类型转变,进入了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新阶段。目前,全国职业学校共开设1300余个专业和12万余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调查数据表明,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奋进新征程,要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和历史机遇,着力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根基不断筑牢,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从需求总量上看,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更大;从需求结构上看,对支撑制造强国的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这要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扩大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人才培养规模,切实做到“学科跟着产业走、专业围着需求转”。为创新体系赋能。一个国家的创新体系要充满活力,既要顶尖的科学家,也要有一流的工程师和技能型人才,既要有引领性、革命性、突破性的理论成果,也要有可转化、能落地、会推广的工程实践。这就需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有机衔接、高效协同。现实中,一些职业院校教学和科研“两张皮”情况有待破解,还需培养更多善于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各类产品的“大国工匠”。职业教育应加快融入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市场推广、改进产品工艺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拓宽职业教育成才道路。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结构转型,让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横向融通,才能推动职业教育在高质量发展中由大变强。同时,人才培养有其自身规律,职业教育必须遵循技能提升的客观规律,重点推动技术技能传承创新,为学生开辟广阔发展空间。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说,职业教育体现为“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反复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教育,还有企业培训、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现代职业教育,关注的是人才持续发展的“成长路线图”,旨在促进技能人才不断学习,在技能提升中更好实现人生价值。这就要求职业教育在强化职前教育的同时,承担起职后教育的责任,促进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各类人才从“一技在手”转变为“学技终身”。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中国制造和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培养规模巨大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让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就能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023-07-12

让实践中心成为推动职业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关键载体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办副主任、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在读博士任锁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点,创新提出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的工作任务。职业学校需要紧紧抓住实践中心建设这一政策红利,把握好“一个核心、两种模式、三大服务”的关键要素,推动职业学校产教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办学质量。一、一个核心: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职业学校应紧抓《意见》释放的政策信号,加快推进创新实践中心建设,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创新引领的原则,构建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推动职业学校产教融合走深走实。开放包容是共建的前提,校企双方要坚持开放的理念、包容的心态,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文化认同、价值认同,营造校企双方合作的良好发展环境。职业学校要加快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规章制度,破除阻碍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内部治理体系变革,形成有利于促进校企深度合作;企业应充分发挥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把握好长远与短期、直接与间接的利益发展关系,建立一种与职业学校相互支持的协作关系,促使校企双方共享利益成果、共担责任风险。互利共赢是基本的动力,要把以诚相待、普惠共享作为合作发展的根本之计,校企双方形成彼此依存、利益交融、成果共享的发展机制,不断创新联合育人、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等合作方式,促使学校育人与企业生产形成更多利益共同点,产生更多合作成果,凝聚更为紧密合作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创新引领是共享的关键,就是要对标区域内产业发展前沿和需求,让实践中心既满足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进入课堂教学内容的需要,也符合企业对产业转型升级所面临的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的需要,促进教学与生产对接,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二、两种模式:发挥学校企业双方优势力量《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实践中心,对职业学校而言,在实际建设中不同的实践中心可能会采取不同的建设模式,同一学校也可能出现两种模式并存的现象,这就需要学校和企业积极协商沟通,根据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一是“引进来”的“校中厂”模式。这一模式本质是“引企入校”,在实践中已经具有较好的探索经验和基础,比如原有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等,新时期实践中心建设既要吸收好的经验,也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更好地促进校企合作。对学校而言,通过为企业提供场地、设备等支持,引入企业的真实生产项目,学校具有更多的主动权,能够灵活机动进行调控,把更多的功能聚焦于人才培养;把企业项目转化为教学项目,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真实感受企业的文化、生产,教师能够参与企业真实生产过程,为教师实践锻炼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对企业而言,企业能够减少生产投入的场地建设、设备投资、人员等生产成本,充分利用好学校教师的智力资源,推动企业产品的研发和升级,有效提升产品的质量。这一模式对于远离产业集中区的职业学校而言更为合适,可以有效降低学校因外出实践教学所产生的各种成本。但缺点在于学校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难以实现随着技术、工艺及社会发展需求的转变及时更新设备,无法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也难以持续。二是“走出去”的“厂中校”模式。这一模式主要特点是职业学校走出去办学,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先导,实践中心建设资金与设备的投入更新更加灵活,更加突出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学校而言,学校减少了设备、资金等投入,尤其是一些设备要求高、投资额大的专业,通过主动融入企业发展,既可以解决学校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可以更加方便地推行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把课堂搬入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中,企业工程师更加便捷地参与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有利于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生有更多的企业生产实践机会,对企业生产流程、文化价值等各方面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培养和提升学生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具有更好的效果。对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教育用地、公用事业费等优惠政策,还能够掌握更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话语权,通过以行业企业主流标准开展人才培养,企业岗位能够与人才培养无缝对接,以准员工的形式开展人才培养,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人力资源红利,为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对于促进企业产品升级、技术转化具有重要的价值。但由于这一模式中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设备、资金,在面对各种市场环境下的企业利益发展需求时,可能面临合作不稳定性的问题。三、三大服务:推动职业院校提升发展能级一是服务学校人才培养。对职业学校而言,实践中心建设初心是校企联合开展人才培养,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2022年11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这也是未来一段时间内,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抓手,实践中心建设可以更好地助力这一项目推进,创新工学交替、育训并举的学徒培养培训模式,让真实生产任务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促进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二是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对企业而言,其核心竞争力主要源自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两大方面。实践中心建设要形成利益共享的良好机制,就必须不断创新合作形式,集合学校、企业等主体的优势资源要素,为企业产品升级、技术创新等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职业学校要通过实践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企业生产发展的机制,激励教师主动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技术成果转化,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培养更多满足企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三是服务社会技能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实践中心要积极对接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机制,调动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教师的积极性,研制开发技能培训包、数字化培训资源;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入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数字能力提升培训,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多类型的技术技能提升培训。为实践中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保障条件,提升企业和职业学校的品牌影响力。

2023-07-12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面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博士 宗 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旨在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切实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其中,“产教联合体”是由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组织以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为纽带,通过实体化运作,实现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促进形成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放眼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当经济发展走向工业经济成熟并迈向知识经济的过渡阶段,当科技发展需要更多专门性人才,且个体学习具有终身性特点时,促使优质资源集成共享便成为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理性选择。打造产教联合体需要切实把握五个“关键点”,即育人是初心、项目是抓手、平台是支撑、利益是纽带、资源是基础,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目标,建立系统持续的政策支持,寻求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一、以育人为初心,明确价值追求产教联合体旨在依托行业、联合企业,加强联合体内政府、学校、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联系,搭建信息、资源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在各方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实现人才共育的目标。具体表现为:学校方通过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和组织教学衔接工作,在联合体内选拔后备生源;从企业方获得经费、设备、师资、实训场地等支持,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增强学生专业技能;根据行业及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设置专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与企业联合培养学生,解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最大程度实现“供需匹配”。企业利用学校师资、技术等优势,与学校方通过技术合作,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通过参与人才培养,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政府通过整合优质资源,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使得财政投入发挥最大效益,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及区域内人力资源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拉动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区域影响力和知名度。科研机构面向“卡脖子”技术、围绕重大创新领域和关键创新任务高标准配置优秀人才,形成产学研融合、上中下游贯通、大中小企业协同的技术攻关体系,促进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因此,调动联合体内各方面育人资源,推动育人资源的供给侧改革,形成育人合力,凝聚价值追求。二、以项目为抓手,加强统筹推进首先,坚持政府统筹部署。政府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充分把握教育与产业的发展趋势,制定国家层面产教联合体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策略,有组织分步骤地部署推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国家宏观政策为指导,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统筹规划各区域产教联合体的规模、类型与格局。其次,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分步有序推进建设。在不同发展阶段,确立相应的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方式和发展成效:在积极发展阶段,重点以专业为纽带,实现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资源共享并优化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不改变存量资源隶属关系的基础上,推进增量资源的优化组合,促进资源互补和利益共享;在大力发展阶段,各主体实现多角度多元化深层次全方位合作,从人才培养合作逐步拓展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移等深层次合作;在稳步发展阶段,争取实现办学体制与机制上的突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若干较为完善的产教联合体,从紧密型合作向实质性联合过渡,进而为向实体过渡奠定基础。再次,提供长效、配套和连续的政策保障。追溯过往成功的完整项目,政府既有推动性法案、支持性拨款政策,也有保障性的平台建设政策和特惠倾斜政策以及激励性的税收减免和奖金鼓励政策。因此,为使产教联合体得以全方位推进,不仅要有项目启动初期的推动性和支持性政策,还要有确保项目顺畅运作、鼓励参与实体积极投入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相关配套政策加以保障。三、以平台为支撑,完善组织管理首先,建立合理的产教联合体组织结构。成立由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使得组织由松散型合作向紧密型联合转变。理事会履行联合体的最高权力和集体决策,负责联合体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其次,建立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完善在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积极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实现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通过制定政策、创设环境、搭建平台、提供咨询等方式,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协调产教联合体的各方利益,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再次,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基础的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确立财政投入的主体地位,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本投入,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投入新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四、以利益为纽带,激发合作活力首先,建立产教联合体的协调机制。明确各主体责权利,协调多元主体力量。其中,政府发挥产教联合体办学的主体作用,统筹资源配置,协调多方利益,为产教联合体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行业负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分类标准、岗位资格标准,提供动态的行业岗位需求信息,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提高人才培养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参与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科研机构旨在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等;学校主动服务企业用工、培训、产品研发等项目,促进人才合育、资金合股、教学合作、研发合创、产业合建的校企合作共同发展,使学校、企业成为共同的育人主体。其次,建立产教联合体的激励机制。按不同途径和方式,针对产权界定、利益交换和成果占有等问题制定规则,寻求产教联合体内资源最佳配置方法。积极探索职业教育与产业接轨的模式以及运作过程中利益分配的创新机制,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支持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与学校紧密合作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再次,建立产教联合体的保障机制。完善制度环境,及时总结各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典型经验,以及基层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做好有关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树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方向,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五、以资源为基础,强化组织保障首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优化人力、物力、信息、政策等资源的配置,促进资源利用的公平、合理、共享、高效。构建产教联合体内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融通、职业教育与培训相沟通,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相融合的“大职业教育”体系。政府支持产教联合体内职普有序融通,通过职业教育高考,实现人才培养的有效对接;给予产教联合体一定的专业设置权、课程开发权;鼓励校企双方在人才、师资、设备、场地等资源方面的互通;支持在联合体内建立等级递增的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支持联合体内成员单位共享公共实习实训平台建设等。其次,增加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出台支持产教联合体的专项财政支持政策,以多样化的形式推动产教联合体运行。借助评估,对人才培养质量高、办学效益好的产教联合体,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经费支持。建立政府基金,以项目为载体,对产教联合体提供经费支持。再次,加大优惠补偿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园区提高生产实践资源整合能力,支持建设一批企业实践中心;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政府投入的保持公益属性,建在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教育用地、公用事业费等优惠,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

2023-07-12

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将教育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进行系统谋划,极具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面对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教育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取得新进步、各项工作有了新成效、教育面貌发生新变化,奋力走好教育强国建设的历史新征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教育新的贡献。一、综合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51.85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93亿人,专任教师1880.36万人。二、学前教育全国共有幼儿园28.92万所,比上年减少5610所,下降1.90%。其中,普惠性幼儿园[3]24.57万所,比上年增加1033所,增长0.42%,占全国幼儿园的比例84.96%。学前教育在园幼儿[4]4627.55万人,比上年减少177.66万人,下降3.70%。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144.05万人,比上年减少74.16万人,下降1.76%,占全国在园幼儿的比例89.55%,比上年提高1.77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园率[5]89.7%,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学前教育专任教师[6]324.42万人,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比例90.30%。三、义务教育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20.16万所。义务教育阶段[8]招生3432.77万人,在校生1.59亿人,专任教师1065.4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5.5%。1.小学阶段教育[10]全国共有普通小学14.91万所,比上年减少5162所,下降3.35%。另有小学教学点7.69万个,比上年减少6690个。小学阶段招生1701.39万人,比上年减少81.19万人,下降4.55%;在校生1.07亿人,比上年减少47.88万人,下降0.44%;毕业生1740.61万人,比上年增加22.58万人,增长1.31%。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1]662.94万人;生师比16.1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2]99.99%;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74.53%。小学共有校舍建筑面积88961.8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832.8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13]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3.5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7.07%,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6.81%,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6.79%,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96.62%,各项比例比上年均有提高。小学阶段共有班级284.75万个,比上年减少2.32万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1.38万个,比上年减少0.72万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48%,比上年下降0.25个百分点。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373个,比上年减少109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1%,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2.初中阶段教育[14]全国共有初中5.25万所(含职业初中8所),比上年减少391所,下降0.74%。初中阶段招生1731.38万人,比上年增加25.94万人,增长1.52%;在校生5120.60万人,比上年增加102.16万人,增长2.04%;毕业生1623.92万人,比上年增加36.78万人,增长2.32%。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5]402.52万人;生师比12.72: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4%;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1.71%。初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78648.3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54.65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5.6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8.08%,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88%,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7.88%,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97.75%,各项比例比上年均有提高。初中阶段共有班级111.85万个,比上年增加1.96万个。56人以上大班和超大班4522个,比上年减少2703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40%,比上年下降0.25个百分点。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174个,比上年增加68个,占总班数的比例0.02%,比上年增长0.01个百分点。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4.68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69.86万人,在初中就读394.83万人。四、特殊教育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14所,比上年增加26所,增长1.14%。招收各种形式[17]的特殊教育学生14.63万人,比上年减少2805人;在校生91.85万人,比上年减少1265人,下降0.14%。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在校生33.57万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比例36.54%。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8]7.27万人。五、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9]91.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1.普通高中教育[20]全国共有普通高中1.50万所,比上年增加441所,增长3.02%。普通高中招生947.54万人,比上年增加42.59万人,增长4.71%;在校生2713.87万人,比上年增加108.85万人,增长4.18%;毕业生824.10万人,比上年增加43.88万人,增长5.62%。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21]213.32万人;生师比12.72: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03%。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68034.9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672.80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94.46%,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96.50%,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5.85%,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96.05%,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学校96.18%,各项比例比上年均有提高。2.中等职业教育[22]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01所,同口径比上年减少93所。中等职业教育[23]招生484.78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减少4.21万人,下降0.86%;在校生1339.29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7.48万人,增长2.09%;毕业生399.27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3.90万人,增长6.37%。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4]71.83万人;生师比18.65: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94.86%;“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6.18%。六、高等教育全国共有高等学校3013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239所(含独立学院164所),比上年增加1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高职(专科)学校1489所,比上年增加3所;成人高等学校253所,比上年减少3所。另有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234所。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25]4655万人,比上年增加22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9.6%,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普通本科学校校均规模[26]16793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校均规模19487人,高职(专科)学校校均规模10168人。研究生招生124.25万人,比上年增加6.60万人,增长5.61%;其中,博士生13.90万人,硕士生110.35万人。在学研究生365.36万人,比上年增加32.12万人,增长9.64%;其中,在学博士生55.61万人,在学硕士生309.75万人。毕业研究生86.22万人,其中,毕业博士生8.23万人,毕业硕士生77.98万人。普通本科招生467.94万人,比上年增加23.34万人,增长5.25%,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86.62万人;在校生1965.64万人,比上年增加72.54万人,增长3.83%;毕业生471.57万人,比上年增加43.47万人,增长10.15%。职业本科招生7.63万人,比上年增加3.49万人,增长84.39%,另有专科起点本科招生3.31万人。在校生22.87万人,比上年增加9.94万人,增长76.91%。高职(专科)招生538.98万人(不含五年制高职转入专科招生54.29万人),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1.59万人,增长6.23%;在校生1670.90万人,比上年增加80.80万人,增长5.08%;毕业生494.77万人,比上年增加96.36万人,增长24.19%。成人本专科招生440.02万人,比上年增加61.49万人,增长16.24%;在校生933.65万人,比上年增加101.00万人,增长12.13%;毕业生330.07万人,比上年增加52.12万人,增长18.75%。网络本专科招生280.89万人,比上年减少3.03万人,下降1.07%;在校生844.65万人,比上年减少29.25万人,下降3.35%;毕业生261.89万人,比上年增加2.83万人,增长1.09%。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398.41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36.17万人。高等教育专任教师[27]197.78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学校131.58万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78万人;高职(专科)学校61.95万人;成人高等学校1.47万人。普通本科学校生师比[28]17.65:1,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生师比18.31:1,高职(专科)学校生师比19.69:1。普通、职业高等学校共有校舍建筑面积[29]113080.5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313.26万平方米,增长3.97%。生均占地面积51.6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5.21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值为17527.82元。七、民办教育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7.83万所,比上年减少7451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34.37%。在校生5282.70万人,比上年减少346.06万人,占全国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8.05%。其中:民办幼儿园16.05万所,比上年减少6213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比例55.49%;在园幼儿2126.78万人,比上年减少185.25万人,占全国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比例45.96%。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5万所,比上年减少1626所,占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比例5.23%;在校生1356.85万人(含政府购买学位736.37万人),比上年减少317.25万人。民办普通高中4300所,比上年增加292所,占全国普通高中总数的比例28.62%;在校生497.79万人,比上年增加47.45万人,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18.34%。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073所,比上年增加95所,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总数的比例28.79%;在校生276.24万人,比上年增加8.61万人,占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比例20.63%。民办高校764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比例25.36%。其中,普通本科学校390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2所;高职(专科)学校350所;成人高等学校2所。民办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924.89万人,比上年增加79.15万人,占全国普通、职业本专科在校生的比例25.27%。 注释:[1] 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2]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3]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幼儿。[5]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数(不考虑年龄)占3~5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6]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7]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8]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9]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10] 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11]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12]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3]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理科实验仪器配备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14] 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15]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16]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17] 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18]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19]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在校生(不考虑年龄)占15~17岁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20] 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1]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2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23]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24]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25]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26] 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仅包含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专科)在校生,不包含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和研究生在校生。[27] 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含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28] 高等教育学校生师比,是指折合在校生与专任教师之比。不包括高等教育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学生和专任教师。[29] 校舍建筑面积、占地、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值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202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