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春季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

红头文件下载(右键另存为) 为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的“专业素质提升工程”,优化医药人才成长路径,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于2022年6月开设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目前已成功举办四期,现开始2025年春季研修班招生,本班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学、统一管理,系统化培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律意识严谨、法规运用熟练的医药产业高级专业人才,具体信息如下:一、专业和课程设置 研修班开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3个专业。 研修班课程包括公共课、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详见附件1)。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和药品监管部门、医药产业相关领导与专家授课,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二、学制及教学方式 (一)学制 学制三年,本期研修班预计开班时间为2025年3月8日。 (二)教学方式 面授和网授相结合。第一年为网络直播授课,每周末上课(一年内可回看);第二年以面授为主,共32天课程,周末或节假日集中上课。修完2年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 三、教学特色 (一)侧重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增设特色课程。研修班在法学相关课程基础上,另外安排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监管要点、行业动向等专题讲座,满足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对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需求。 (二)强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辅导力度。第一学年开设学位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共288学时。其中,英语144学时课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师资团队承担教学工作,法学综合144学时课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师资团队承担教学工作。 (三)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第二学年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由资深硕士生导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要件、各专业方向近年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专项解读,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写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参考思路;开展资源检索与使用专题培训,帮助掌握学术论文写作参考文献收集与整理的方法,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 (四)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设置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定期跟进学习进度。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药品监管或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4.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但不具备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考试条件。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扫描件、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songby@nmpaied.org.cn。 本期研修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8日(逾期拟报名的学员请先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确认)。 五、考试(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结业证书。 学员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可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附件3)。 六、缴费方式阶段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缴费方式 第一学年 报名成功后缴纳 25000元 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cwcwx.cupl.edu.cn/xysf/publish/entryInfo.aspx?rd=6531587a39763353375a7a664b4861425a6d72632b513d3d)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报名缴费后统一开具中国政法大学事业单位收费收据 第二学年 第二学年开学后 两周内缴纳 20000元 第三学年 第三学年开学后 两周内缴纳 10000元 备注:学员在第二学年完成相关学业后可以办理结业手续;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缴纳第三年费用,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无需缴纳第三年费用。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宋柏莹:010-63316337  18201437223(微信同号)   张  博:010-63365367 (二)联系地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研修一部(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

2025-02-24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附件1)有关要求,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品行指委)现组织开展相关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申报范围 1.仅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使用的教材。 2.第一主编所在院校必须有开设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 3.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4.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5.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可申报4种教材(同一教材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已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其他行指委途径申报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视为1种);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二、申报条件 (一)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2)进行申报。 (二)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联系人报送。请于2月17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推荐表(附件3)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文档一并发送至yphzw@nmpaied.org.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二)系统申报。2月17日至3月7日,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平台(http://145.civte.edu.cn),按要求填写《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教材须上传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申报平台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三)材料寄送。3月15日前,获得药品行指委推荐的单位,将纸质教材(一本或一套)寄送至药品行指委秘书处(请用顺丰快递)。 四、评选程序 药品行指委将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并根据推荐限额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参评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联系人:吴老师 010—6336505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 2.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 4.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5.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5年2月17日

2025-02-17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附件1)有关要求,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品行指委)现组织开展相关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申报范围 1.仅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使用的教材。 2.第一主编所在院校必须有开设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 3.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4.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5.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可申报4种教材(同一教材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已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其他行指委途径申报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视为1种);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二、申报条件 (一)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2)进行申报。 (二)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联系人报送。请于2月17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推荐表(附件3)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文档一并发送至yphzw@nmpaied.org.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二)系统申报。2月17日至3月7日,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平台(http://145.civte.edu.cn),按要求填写《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教材须上传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申报平台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三)材料寄送。3月15日前,获得药品行指委推荐的单位,将纸质教材(一本或一套)寄送至药品行指委秘书处(请用顺丰快递)。 四、评选程序 药品行指委将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并根据推荐限额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参评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联系人:吴老师 010—6336505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 2.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 4.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5.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5年2月17日

2025-02-17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答...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新标准的研制背景。答:现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2014年发布,共230项;高职专科专业教学标准2012年发布,2019年进行了修订,共757项。这些标准在指导职业学校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不断深化,新技术、新职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特别是在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背景下,对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许多新要求。2021年,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434个专业。新版《目录》新增、更名、合并、撤销专业总体幅度高达60%,很多专业的名称和内涵发生了变化。在此背景下,为更好适应时代发展新形势、行业企业新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新要求,我们于2021年7月启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的修(制)订工作。问:请介绍一下新标准修(制)订范围。答: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共758项,覆盖新版《目录》1434个专业的52.9%,涉及19个专业大类、90个专业类。其中,中职标准223项,高职专科标准471项,职业本科标准64项;第一产业相关专业标准52项,第二产业相关专业标准292项,第三产业相关专业标准414项。2024年全国职业教育专业布点总数12.3万余个,新标准覆盖其中10.1万余个,占专业布点总数的82.1%。问:新标准主要有哪些特点?答:一是系统设计中高本教学要求。新标准对接一体化设计的《目录》,系统设计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三个层次的专业教学标准。对于不同层次的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遵循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强化培养目标的有机衔接、培养规格的逐层递进、课程设置的逐级加深、能力素质的逐步增强,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如,本次系统研制了中职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高职专科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职业本科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标准,中职数字影像技术专业、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职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教学标准等。二是进一步完善体例框架。新标准包含概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基本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等11个方面要素。与原标准相比,新增了概述要素、毕业要求要素,单列师资队伍要素,进一步强调师资队伍在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三是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要求。聚焦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带来的新变化,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民生紧缺领域相关专业的教学标准,有效促进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内在因素与行业需求的外部因素紧密衔接,努力满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新要求。如,本次修(制)订了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航空智能制造技术等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标准,智慧农业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等现代农业相关专业标准,智能物流技术、工业节能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标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民生紧缺领域相关专业标准。四是强化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培养。新标准紧密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下行业企业用人标准、职业岗位新要求,深入开展职业能力分析,科学确定专业的职业面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构建模块化、项目式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要求中职、高职专科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职业本科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60%。综合考虑中职学生学业需求和身心发展特点,明确校外企业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同时加强校内实训教学。引导职业本科学校围绕能力培养科学确定取得学位要求,明确职业本科专业一般不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将工艺改进、产品(服务)设计、技术(服务)创新、技艺展示、专利研发等作为毕业设计(创作)的重要内容。五是以数字化和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新标准将数字化和人工智能作为推动教学方式变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课程教学数字化转型,鼓励选用形态丰富、易于更新的数字教材,运用虚拟仿真等技术开展实训,建设、配备音视频素材、教学课件、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虚拟仿真软件等专业教学资源。六是支持学校自主设置专业课程。新标准全面规定了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资源、实习实训、师资保障、质量评价等教学基本要求,同时也为学校结合区域、行业实际、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设置课程、开展人才培养留出了空间。与原标准相比,中职、高职专科新标准只规定应设置的专业课程的数量及应涉及的专业领域,不再硬性规定课程名称;职业本科新标准只规定专业课程应涉及的专业领域,不硬性规定课程设置的数量和课程名称。问:如何贯彻落实好新标准?答: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组织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聚焦本行业领域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开展宣传解读工作,帮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等全面了解和把握新标准。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将新标准有关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教育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教师研修、集体备课等方式,切实提升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研人员贯彻和应用新标准的能力。三是指导各职业学校全面修订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落实新标准对教学条件、师资队伍、质量保障等要求,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2502/t20250211_1178747.html

202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