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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疫苗监管发展概况

引用本文张燕玲,牟鑫爽,茅宁莹,张伟*.我国疫苗监管发展概况[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3.11(238):28-35.我国疫苗监管发展概况Overview of Vaccine Regulatory Development in China张燕玲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健康中国研究院ZHANG Yan-lingHealthy China Research Institute, China Health Media Group牟鑫爽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MOU Xin-shuangSchool of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Business, 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茅宁莹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MAO Ning-yingSchool of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Business,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张伟*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ZHANG Wei*China Society for Drug Administration and Supervision Research 摘 要 Abstract 科学、有效、权威的监管,在保证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阐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疫苗监管的发展历程,同时对我国疫苗监管现行的主要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探究各制度对疫苗监管的重要作用;阐述了我国在世界卫生组织(WHO)疫苗国家监管体系(NRA)评估中的表现;总结了目前我国疫苗产业发展现状,并提出发展建议。Scientific, effective and authoritative regul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ensuring the safety, effectiveness and quality control of vaccines. This paper elucidates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China's vaccine regulation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ditionally, it systematically reviews the current main systems of China's vaccine regulation to explore the pivotal role of each system in vaccine regulation. The paper also discusses China's performance in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s (WHO) assessment of the National Regulatory Authority (NRA) for vaccines. On this basis, we summarize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a's vaccine industry and put forward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关键词 Key words 疫苗监管;监管体系;疫苗管理法;疫苗法规vaccine regulation; regulatory system; vaccine administration law; vaccine regulations疫苗作为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是一种国家战略性和公益性产品,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健康安全以及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疫苗监管对于保障上市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食品药品安全这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改进,我国疫苗监管体制、制度和机制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成效,为维护人民群众疫苗使用安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2022 年,我国第三次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展的疫苗国家监管体系(NRA)评估,这意味着我国监管体系完备健全、功能良好,同时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一、我国疫苗监管发展历程从纵向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疫苗监管大体可以分为3 个时期。1949~1997 年, 我国疫苗监管在较长一段时期处于逐步探索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解决人民群众缺医少药的问题,关注重点放在促进产业发展。在这个时期,疫苗监管体系尚未形成。1998 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为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9~2018 年,我国药品监管机构经历了多次变革,这一时期的主要目标是完善疫苗监管法律与体制,推进疫苗监管现代化。2019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疫苗管理法》[2],开启了疫苗监管的新时代,明确了其立法的原则是兼顾安全、发展和创新。同时,《疫苗管理法》也反映了从政府监管向公共治理的转变,强调了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疫苗管理法》还适应产业创新需求,对鼓励疫苗的发展与创新做出了一系列规定。(一)探索发展阶段(1949~1997 年)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疫苗行业就已经开始实施免疫规划。1949 年,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1954 年11 月10 日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成立。原卫生部医政局设置了药政处,其职能主要是负责药品管理。自1949年起,我国主要处于基础免疫预防阶段。1953 年,为了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缺医少药的难题,国家拨出巨额资金,陆续在北京、长春、兰州、成都等地建立健全了六大生物制品研究所和检定所[3],集中专业力量用于研制疫苗等防疫制品。自此,我国防疫工作开始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4]。1962 年,原卫生部发布了《种痘办法》,1963 年发布了《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卡介疫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对免疫对象的适时接种在广大城市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农村地区的免疫接种工作主要是冬春季疫苗的突击接种[5]。此外,1963 年《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草案)》由原卫生部、原化工部以及原商业部联合发布,该规定被医药界称为“新中国药政第一法”。这部法规的颁布是我国药政管理法制化的关键性一步,打破了我国药政管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6]。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共批准5 个疫苗品种[5]。自1978 年起,国家开始有计划地实施预防接种,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制度、规划等,这为普及计划免疫、根本性控制疾病奠定了基础。在这一时期,国内疫苗市场属于计划经济的范畴,主要目的是普及儿童免疫计划[7]。也是在1978 年,国务院批转了由卫生部制定的《药政管理条例(试行)》,该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发布的第2 个药品管理法规,为我国现代药品监管奠定了框架。198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药品管理法》(现行为2019 年版),该法作为首个明确规定药品安全的法律,其发布施行意味着我国药品监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道路。该法律中涉及生物疫苗监管方面的内容虽不多,但对疫苗流通范畴和流通方式提出了一些独特的规定。198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传染病防治法》(该法在2004 年、2013 年进行了两次修订,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其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强调了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中应履行的职责,为全方位预防、控制传染病,确保人民群众基本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秩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二)机构变革中的疫苗监管(1998~2018 年)1998 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国家药监局(副部级),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整合有关部门职权统一行使药品监管职能。2000 年,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药品监管部门在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下进行体制改革,明确省级以下药品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新组建的国家药监局,一方面负责承担保障药品安全的任务,另一方面也肩负着推动医药产业向前发展和增强人民群众药品可及性的任务。国家药监局的成立,标志着疫苗监管机构的成立和疫苗监管责任的明确。根据当时的职能分工,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疫苗的安全监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疫苗的接种管理工作。2002 年12 月13 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自2003 年1 月15 日开始,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每批制品出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实行强制审查、检验和批准的制度。应按照规定要求实行批签发的生物制品若未经批签发,则不得销售或者进口,同时禁止使用。2003 年,在原国家药监局的基础上,组建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承担的疫苗监管职责主要包括疫苗生产和流通监管,对省级以下药品监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药品监管部门对疫苗生产安全进行监管。与此同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疫苗接种进行监管。2013 年,国务院开展大部制改革,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隶属于国务院。根据新一轮改革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疫苗的上市审批以及生产和流通监管,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疫苗的接种进行日常管理。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目的是要提升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产能和质量,强化我国疫苗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等。2016 年,《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明确规定疫苗采购必须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8],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等。该政策减少了疫苗流通环节,疫苗生产企业不再通过经销商销售疫苗产品,极大改变了疫苗行业流通格局[9]。2018 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考虑到药品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国家决定独立设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管理,开启了新时代下的药品监管体制[10]。新监管体制变化主要体现在3 个方面:一是将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统一到大的市场监管体系;二是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下设机构,国家药监局的主要职责是药品监管;三是药品监管部门的设置仅到省一级。同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强调了对于疫苗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包括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措施,以期进一步解决疫苗药品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三)疫苗监管新时代(2019年至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疫苗法律法规、疫苗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和协调,加快推动疫苗管理法的出台,高效组建疫苗管理法起草工作组,全力推进疫苗管理法的立法进程,仅历时半年时间,便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疫苗管理法》这一重大立法工作,在疫苗领域呈现了立法“中国速度”[11]。2019 年,《疫苗管理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成为国际上首部综合性的疫苗管理法律。《疫苗管理法》对以前分散于多部法律法规中的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全部内容[12],进行了全链条、全方位的统筹整合和系统谋划[13]。同时,《疫苗管理法》在理念上也进行了创新,将风险治理理念融入其中,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监管制度;将全过程管控的理念融入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此同时,《疫苗管理法》更加突出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努力在安全、发展和创新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疫苗管理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自此,我国疫苗最严监管时代全面开启。二、我国疫苗监管主要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疫苗立法问题。2019年,我国出台了全国首部综合性《疫苗管理法》,同时对《药品管理法》进行全面修订。两部法律的制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疫苗监管方面的职责,建立了严格的疫苗管理法律责任,推动我国疫苗优先审评审批、疫苗批签发、疫苗驻厂检查员以及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等管理制度全面升级,为有效实施疫苗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严格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疫苗审评审批制度随着医药产业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为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确保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我国高度重视疫苗审评审批。优先审评审批是疫苗加快上市注册的重要制度。2013 年, 国家提出优先审评药品政策。截至目前,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已经历了近10 年的变更。《疫苗管理法》明确提出,“对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审评审批”。疫苗产品加快上市注册的程序主要包括3 个方面的内容(表1)。除了《疫苗管理法》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可以用于指导疫苗产品优先审评审批工作,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等。为了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我国有多款新冠病毒疫苗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的方式获得批准,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疫接种需求,同时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提供超过20 亿剂次的新冠病毒疫苗,不仅展示了疫苗应急审评审批过程中的“中国质量”和“大国担当”,也为全球共同战胜新冠疫情注入了坚定信心[14]。(二)疫苗批签发制度相比于一般的药品生产,我国对于疫苗生产的监管更加严格,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作为一项科学高效的监管制度,疫苗的批签发是WHO 规定的国家疫苗监管的6 项职能之一,被广泛应用于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2001年,我国加入WHO,为了适应WHO 的要求,更好地与国际接轨,我国开始正式实施疫苗批签发制度。疫苗作为一种特殊的生物制品,在发展和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挑战。批签发作为监管机构对疫苗上市前的一种特殊监管手段,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疫苗管理法》对于疫苗的批签发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与我国疫苗批签发工作相关的文件,如《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批签发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在疫苗产品正式上市之前,批签发制度是最后的关键一步,对于确保疫苗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或者应对突发事件急需的疫苗,经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免予批签发[15]。根据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数据,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家,截至2023 年9 月,拥有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的疫苗生产企业有51 家,能够生产60 余种疫苗,年产10 亿剂次以上。而我国每年签发的疫苗约为5000 余批,总量约为5 亿~7 亿剂次。通过对疫苗批签发前后的疫苗质量进行评估研究可以看出,批签发工作在提高疫苗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6]。(三)疫苗驻厂检查员制度2007 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了向血液制品、疫苗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的决定[17],以期进一步加强生产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生产秩序,并加快推动企业提高生产质量意识。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发布了包括《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疫苗管理法》《关于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的指导意见》等在内的多项重要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文件,均提及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选派检查员入驻疫苗生产企业[11]。其中,2019 年颁布的《疫苗管理法》,更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该项管理制度予以明确。派驻检查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负责监督和检查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执行情况;二是收集与疫苗质量相关的风险和违法违规信息,并将其上报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2,18]。派驻检查员只是疫苗生产监管工作的一种延伸和扩展,无法取代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同时,尽管检查员被派驻进疫苗生产企业,全职负责检查工作,但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所驻疫苗企业具体的生产质量管理任务,因此派驻检查员的工作不能替代疫苗生产企业开展的质量管理工作[19]。疫苗驻厂检查员还具有终身责任制的特点,一旦被发现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终身追责[20]。疫苗检查方式主要包括GMP符合性检查、跟踪检查以及日常许可检查等,这些检查方式都是由一个检查小组在较短的时间内按照预定的计划开展。派驻检查的工作模式是对上述检查模式的有效补充。通过选派检查员在企业相对稳定、长期地驻守,能够开展更加深入、细致和全面的检查。同时,检查员在深入了解企业的总体情况和产品特性的情况下,有助于针对企业生产线的风险点开展针对性更强且更深入、持续的检查。这种模式极大激发了企业主动承担并积极落实自身主体责任的内在驱动力,督促企业自律,同时也极大提高了企业完善和改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积极性[11]。(四)疫苗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理制度根据WHO 要求,疫苗进入国际市场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开展疫苗上市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并达到其所要求的监测标准。通过构建一套更为完整的疫苗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监测和评价,能够填补我国疫苗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与评价的空白,对于确保疫苗使用安全,促进我国免疫规划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定义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异常反应监测方面,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内容和时限,并说明需要进行调查的情况。各项工作由不同的组织、机构或系统负责[21],具体分工如表2 所示。另外,我国还实施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明确规定补偿应当及时、便民和合理,补偿范围是以目录管理的形式,并进行动态调整。2017~2020 年,我国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从2.64/10 万剂次减至2.41/10 万剂次,与WHO 公布的疫苗异常反应预期发生率比较,我国的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处于预期范围内。随着我国疫苗异常反应监测敏感性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和进步,这些相关数据为我国及全球开展疫苗异常反应评价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五)疫苗上市后管理制度根据《疫苗管理法》要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必须建立并健全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从疫苗的研制到退市,要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切实担负起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核心主体,应当高度关注风险管理,并严格遵守风险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在疫苗上市后仍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确证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还应当建立疫苗质量回顾分析和风险报告制度,并定期向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通过质量回顾分析和风险报告,药品监管部门能够更好地掌握疫苗产品的质量和风险情况,进而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策略,加强疫苗监管,保障疫苗质量。疫苗上市后管理是监管流程形成闭环的重要一步,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疫苗实施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严格监管的具体表现,有助于规范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我国疫苗质量,同时增强人民群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22]。(六)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若因为疫苗质量问题造成疫苗接种者健康受损,那么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将面临难以承担的巨额赔偿风险,因此有必要通过保险机制对风险进行分散。而对于普通的疫苗接种者而言,一旦健康受损,通过规范的保险机制进行索赔会更加简便快捷,更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疫苗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2022 年10 月,为了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的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及银保监会共同制定了《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涵盖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投保与承保等内容(表3)[23-26]。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一个补充,商业疫苗保险的目的同样是分散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责任风险,维护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疫苗接种者的权益。二者的区别在于,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核心是社会效益优先,即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众健康,是根据相关法规执行的强制险种,具有公共政策的特点;而商业疫苗保险由保险公司自行开发设计,并基于自愿原则由疫苗接种者自愿、自费投保,不具备强制性。三、我国疫苗监管的国际表现WHO 疫苗NRA 评估是一项对国家疫苗监管能力评估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也是一项被世界范围内认可的国际考核,能够客观评估一个国家的疫苗监管水平[27],更是国家疫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2009 年,我国正式启动迎接WHO 疫苗NRA 评估的准备工作,并在2011 年首次成功通过了WHO 疫苗NRA 评估。此次评估考核共设置7 个板块,其中2 个板块我国满分通过,4 个板块得分在95 分及以上,还有1 个板块获得89 分[28]。这一评估结果意味着我国疫苗监管体系是高水平、高质量的,达到了国际标准。顺利通过WHO 的疫苗NRA评估,也为我国疫苗产品进入全球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按照WHO 的规定,在首次通过评估后的3 年内,需要再次进行评估,以便对管理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做进一步考核。因此,WHO 于2014 年第二次对我国开展了疫苗NRA 评估工作。与第一次评估相比,再评估的标准和内容有所丰富,同时还引入了疫苗监管能力“成熟度水平”的概念,提高了对监管机构持续发展能力的考核标准,同时还新增了40 个关键考核指标。在接受了深入评估后,我国疫苗NRA 的7 个板块均得到WHO专家组的高分评价和高度肯定[29]。第二次评估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我国疫苗监管体系日趋成熟,监管水平逐步提高,监管能力也在持续强化和完善。随着科学技术和监管实践的不断发展进步,WHO 提出的疫苗NRA 能力建设标准也在持续优化更新。2021 年,WHO 公布了第六版全球基准评估工具(global benchmarking tool,GBT),这一新版评估工具涵盖了国家监管体系(RS)、注册和上市许可(MA)、药物警戒(VL)、市场监管(MC)等总计9 个板块268 项具体指标。其中,市场监管(MC)和机构许可(LI)2个板块以及87 项指标均为新增部分。对比旧版评估工具来看,新版评估标准主要集中在上市后监管方面,评估范围同时也涵盖地方监管机构和能力水平,对指标实际落实情况的重视程度有所上升[30]。2022 年,WHO 采用这一全新评估工具对我国进行了新一轮疫苗NRA 评估,并对国家监管机构进行NRA 成熟度评级(成熟度级别4 为最高)。最终,我国顺利通过这一轮疫苗NRA评估,国家监管机构的成熟度评级定为“成熟度级别3”,标志着我国拥有“稳定、运转良好和综合的监管体系”,充分说明我国疫苗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可以持续对标WHO 的新标准和国际先进水平,能够以更高标准为目标持续发展和改进,这为我国疫苗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创造了良好条件。这一评估结果也充分说明,我国可以在全球疫苗供应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有能力在疫苗生产、流通及出口中确保其质量可控、安全和有效[28],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为发展中国家在疫苗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方面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总的来说,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疫苗产业快速成长,疫苗监管制度和体系在变革和挑战中持续完善、逐步走向成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这为我国疫苗监管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疫苗产业的发展创新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快改革和创新的步伐,全力推进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的跨越。 第一作者简介张燕玲,硕士,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健康中国研究院,院长。专业方向:药品监管政策研究通讯作者简介张伟,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会长。专业方向:药品监管政策研究

2024-01-02

现代职业教育的范式、逻辑与演进趋势基于技术现象学的分析

摘要:技术现象学运用现象学理论与方法对技术问题进行研究。文章依托技术现象学的三个相互关联的经典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对现代职业教育根本问题进行研究。依据伯格曼的“装置范式论”,可以将现代职业教育范式的内涵特征概括为参与社会建构的制度化力量、教育目的强烈的社会取向、基于国家力量的技术技能教育与工作实践的整合。立足芬伯格的“工具化理论”,可以将现代职业教育的逻辑路径总结为“去情境化”与“再情境化”的融合,统摄课程开发逻辑等现代职业教育实践。基于伊德的“人技关系”理论,可以判断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能力要求将呈现出从具身关系下的身体参与式的“硬能力”向诠释关系、他者关系、背景关系下的智慧型的“软能力”演进趋势。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技术现象学;装置范式;工具化;人技关系作者简介:徐宏伟(1985—),男,河北承德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中心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技术教育、技术哲学与职业教育关系、劳动教育。基金项目: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青年一般项目“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结构适应性研究”(编号:EJE210323),主持人:郑君梅;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新时代劳动教育:政策·模式·实践·案例”(编号:2022JWZD32),主持人:吕景泉。现代技术对现代社会具有奠基性作用,渗透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社会领域当中,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现代职业教育是随着工业革命以及机器化大生产而诞生并发展起来的教育类型,相较于普通教育,其发展理念、办学机制、教育目的、课程与教学模式、教育评价、人才培养方式等更为深刻地受到现代技术的影响。现代技术作为一种生存范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范式,现代技术逻辑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着现代职业教育的实践逻辑,现代技术背景下人与技术关系的动态变革则为现代职业教育的主体性彰显奠定了基础。技术现象学秉持现象学“面向事实本身”的原则,运用现象学理论、方法深刻地揭示了技术发展的范式特征、形成逻辑、人技关系等本质特点,能够为理解与认识现代职业教育,更好地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启示。一、职业教育问题的技术现象学分析框架建构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流派,秉持“面向事实本身”的研究态度和原则,运用“本质直观”“现象学还原”等方法对“现象”进行研究。技术现象学则是指贯彻现象学的基本立场和态度,运用现象学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技术问题的学问。由于具体研究视角的差异以及对于技术理解的不同,技术现象学并没有形成绝对统一的研究范式,形成了不同的研究观点,呈现出“家族相似”的特点。总体上看,技术现象学有以下三个重点研究方向:对技术人工物的现象学考察;对技术根本问题的现象学考察;对“人技关系”的现象学考察。本研究基于以上三个方向,选取三位技术哲学家的经典理论构成分析框架,对现代职业教育问题进行研究。(一)伯格曼的“装置范式论”“装置范式论”是德裔美籍技术哲学家伯格曼提出的理论,他借用库恩的范式一词,表明现代技术区别于传统技术而呈现出一种范式转换的特点。他认为“装置范式”反映着现代技术的本质。“装置范式”的“装置”是指现代技术人工物,其主要功能指向效率与功用,而更多价值性、人本性内容却被抽离。“他认为‘装置范式’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技术的运作上,而远离本身有意义和价值的活动;并用比喻来说明‘装置范式’和‘非装置范式’:前者就好比把一套音响器材送给小孩子。后者就好比把一个小提琴和学习课程送给他。两套礼物都可以‘制造’音乐。但从人的角度来看,后者所‘制造’出来的音乐会更珍贵。”伯格曼又提出了“聚焦物”一词与“装置”相对应,“聚焦物”参照了海德格尔对技术物品“天、地、神、人”的聚焦功能的描述,是指人工物将人的各种实践活动以自身为焦点聚集建构起来,体现了技术人工物的物性与人性的统一。本质上,伯格曼对“装置范式”呈现一种批评的态度,认为“装置范式”窄化了人的实践活动意义的丰富性、价值的多元性,功利主义的单维追求遮蔽了世界的丰富性。但总体上,伯格曼对现代技术未来发展呈现出相对积极态度,从技术控制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应该在现代技术背景下挖掘更多“聚焦物”以促进“聚焦实践”,以此来平衡“装置范式”的功能单维性和目的功利性的不足。(二)芬伯格的“工具化理论”芬伯格的“工具化理论”包括初级工具化和次级工具化两个层次。初级工具化解释了技术的功能性结构;次级工具化解释了技术如何在现实社会网络中嵌入、生成。初级工具化和次级工具化各有四个相对的环节。初级工具化的四个环节:①去背景化。去背景化是指技术对象与它的自然环境相分离。②还原。还原即要把“去背景化”后的对象所显现的技术上无用的特定性剥离掉,被简化为有特殊使用价值的东西,使之能够进入技术网络。③自主化。自主化是指技术主体与技术客体的分离,即技术主体从其行为所产生的效果和影响中脱离出来与之相应。④定位化。定位化是指技术行为主体依据其客体的规律而控制对象。次级工具化的四个环节:①系统化。系统化是指从自然环境中分离出来6的技术对象被纳入技术系统中去,即被植入新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中。②中介化。中介化是使“纯技术”的东西被赋予审美、伦理、道德和文化的属性,以使其能在社会环境中生存。③职业化。职业化是指技术行为使技术主体获得了相应的职业,这显示出技术行为对人的反向塑造作用。④主动性。主动性是指技术主体通过创造性地以多种方式使用既有的技术,甚至赋予技术以其设计者始料未及的功能与意义。(三)伊德的“人技关系”理论伊德运用现象学的方法对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提出了“人技关系”的四种类型:①具身关系。具身关系是指技术是人类身体的化身和具体体现。比如,海德格尔的锤子理论。一把锤子只有正在称手地使用之中时,才体现出它的“锤性”,称为“上手状态”,要是不使用的话,不会注意到,称为“在手状态”。人与技术人工物(锤子)形成一个整体来经验世界。此时技术具备知觉的透明性。②诠释关系。比如温度计,人只要能够读懂温度计上的数字就能经验世界,无须亲自感知室外温度。温度计上的数字就是外部世界的表征。③他者关系。技术不是无意向性的对象,是类似于“他者”的存在。作为他者的技术是一种中性的技术实体,他者技术作为世界的一部分与人类交互,像人工智能、自动化机器人等技术。④背景关系。空调属于伊德的背景关系,人在空调环境中很少感知到空调的存在,空调作为背景而存在,一旦空调停止运转,人才能感知到空调的存在。伊德认为具身关系、诠释关系、他者关系处于“人技关系”的前景当中,背景关系则在背后发挥作用。(四)职业教育问题的技术现象学分析框架解析三个经典理论作为技术现象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内在关联与互补。伯格曼的“装置范式论”对以现代技术的功利性取向本质进行批判,同时又提出了平衡现代技术弊端的“聚焦物”“聚焦实践”等概念,凸显出行动主义态度,给出了关于技术的整体性范式解析。芬伯格的工具化理论则把握住技术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统一特点,提出“初级工具化”与“次级工具化”相融合的技术形成的具体逻辑,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对伯格曼的技术范式分析的深化与具体化表达。伊德的“人技关系”理论则提出了具身关系、诠释关系、他者关系、背景关系四种模型,凸显出对技术实践活动中人的主体性变化的关注,是对伯格曼宏观技术范式分析、芬伯格中观技术逻辑解析的微观补充,体现了技术分析的主体性与人性化。将三个理论联系起来看,相关研究既呈现出宏观、中观、微观的层次分析,又具有范式、逻辑、主体的内容诠释,构成了一个整体性、综合化、互补性的分析框架,为解析现代职业教育问题奠定了理论和方法基础。伯格曼的“装置范式论”从宏观角度诠释了现代技术理念及其应用的本质范式,为从整体上理解以技术为核心内容的现代职业教育的本体特征提供了思路。芬伯格的“工具化理论”则更进一步、具体地解释了现代范式之下的现代技术得以运行的底层逻辑,为理解现代职业教育实践的基本逻辑提供了理论工具。伊德的“人技关系”理论则将现代社会背景下纷繁复杂的人与技术关系进行了相对明确的分类与定位,为认识现代职业教育中的人、技术操作、技术设备之间的本质关系提供了视角,为进一步判断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提供了路径。二、现代职业教育范式:以“装置范式论”为分析依据现代职业教育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因应机器大生产需要而逐渐兴起并发展起来的教育类型。从普遍性来看,现代职业教育具有教育培养人的本质属性。从特殊性来看,现代职业教育则呈现出现代性背景下的独特发展范式。现代职业教育从其诞生起就被技术所决定和建构。可以说,现代职业教育范式具有深刻的技术维度。伯格曼的“装置范式”不只是就技术论技术,而是提醒人们现代社会中的技术已然成为一种文化力量,其背后的观念与逻辑构成了现代社会各领域发展的底层范式。这对于以技术为核心构成要素的现代职业教育来讲,有着更为切近的关系和更为直接、现实、具体的影响。从“装置范式论”的角度来看,现代职业教育范式具有以下内涵特征。(一)参与社会建构的制度化力量“装置范式论”揭示出现代技术对效率性、改造力的内在追求,随着“装置范式”不断扩大、改造、升级,“装置范式”进一步成为社会建构的重要力量。“装置范式”的这种建构性也体现在以技术为核心的现代职业教育的结构功能释放中。以手工业学徒制为特征的前现代职业教育主要功能是为手工业提供工匠人才,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从社会地位来看,其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建构能力是有限而微弱的。现代职业教育的诞生就是为了满足工业革命以来机器化大生产对于技术技能工人的需求。因此,现代职业教育从整体架构、教育目的、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方式都对标机器化大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等要求。工业时代,因机器化扩大再生产的不断推进,对技术技能工人的需求不断增加。现代职业教育的国家化、学校化、制度化成为时代必然选择。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现代职业教育所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对区域产业发展乃至整体经济建设起着直接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相较于普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的、制度化的现代职业教育在参与社会建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独特的、专门化的,针对性更强、更直接。这点从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可以得到印证。例如,职业教育被誉为德国“二战”后崛起的秘密武器。职业教育对德国经济社会发展、制造业文化构建、工匠精神培育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所起到的社会建构作用是系统性、全局性的。(二)教育目的强烈的社会取向“装置范式论”把握住现代技术的重要本质,即用最有效率的方式,制造产品、创造财富,以达到改造社会、改变人类生存的目的。现代职业教育从诞生起就内生了强烈的社会价值取向,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成为其教育目的的天然性预设与基础性内涵。在世界范围内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无论是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常识性认知,还是对职业教育的专业科学分析,都将职业教育在多大程度上适应、满足并促进社会发展作为判断现代职业教育成就的重要指标。当然,这并不是说现代职业教育缺少人本性价值取向,实际上,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现代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永远是其最本质属性,人本性价值是其根本价值。但在现实意义上,社会取向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观念与实践的“合法性”,创造了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强大驱动力。现代职业教育目的的强烈社会取向是由现实需求所决定的,也与“装置范式论”所揭示的现代技术的功利性、实用性的社会取向本质属性相一致。现代职业教育目的人本性取向则是对社会取向的本体性平衡与调校,将功利化的追求融于教育人本性要求,将现代职业教育从机械训练的异化边缘拉回到促进人的发展的教育本源。(三)基于国家力量的技术技能教育与工作实践整合“装置范式论”认为,现代技术一方面高效率地实现其改造世界的功利性、实用性目的,另一方面现代技术又隐藏了其与生活世界的广泛性联系,遮蔽了世界的多元价值与意义。“装置范式论”显露出现代技术与生活世界的本质性断裂。从这一视角审视现代职业教育会发现,在本质层面,现代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教育与工作实践是分离的,是现代技术与生活世界断裂的本质特征在现代职业教育领域的具体化呈现。前现代的“学徒制”职业教育内容与手工业具体工作内容同一,师傅带徒弟的技术技能传授是在手工工作实践中实现的。这保证了技术技能教育内容与工作实践要求的内在契合,确保了技术技能人才(徒弟)培养的高质量。在本质层面,现代职业教育与工作实践却是分离的,是在现代社会分工持续演进的背景下伴随着技术技能的知识化和升级化要求、人才规模的扩大化需求、教育的制度化和学校化趋势而出现的。同时,也是“装置范式”的技术逻辑对现代职业教育支配性影响的现实表征。但现实悖论在于,随着现代职业教育的学校化、规模化以及教育内容知识化、理论化,它与工作实践距离越来越远,出现了与现实需求的错位。现代职业教育的存在价值受到冲击,“身份合法性”危机隐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装置范式论”所揭示的现代技术与生活世界的断裂成为一种时代特点,也映射出现代职业教育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与社会领域在本源上的分离。现代职业教育再难以回到学徒制职业教育与工作实践一体的状态。但正如伯格曼提出的与“装置”概念相对的“聚焦物”和“聚焦实践”所指明的那样,现代技术需要不断调整、控制,找回技术作为“聚焦物”与生活世界的联系,通过“聚焦实践”,重新赋予技术多元价值与意义。其启示在于:采取合适的政策、制度、法律等手段能够很好地整合学校与企业资源,重新建立起学校教育与工作实践的联系,学校与企业能够共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此目标的实现是个系统工程,绝不是个别学校与企业的特例行为,而是一种制度化行动,当然也只有依托现代国家的整合力量才能真正完成。比较典型的有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现代学徒制、美国的合作教育以及我国所倡导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本质上皆是通过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等国家力量整合学校与企业等市场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从外部构筑合作的整体框架,从内部建构教育合作的标准。德国“双元制”尽管是企业主导驱动并联合职业学校发挥主体作用,但同样离不开国家层面制度安排的保障性作用。总体而言,世界各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主题就是在国家政策基础上通过对学校与企业技术技能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奠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制度前提与教育内容基础。其实以上提及的这些制度都可以看作是工作本位学习的不同形式。工作本位学习作为一种理论虽然兴起较晚,于20世纪90年代起才逐渐被人们所关注,但它反映了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底层逻辑,特别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学校与企业、课程与工作严重脱离的背景下,“工作本位学习不仅是教育与实际工作能力之间的重要桥梁,而且对于克服传统学校本位学习的僵化、无趣、与现实相脱离等弊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整合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均具有重要价值”。总之,未来如何从国家层面实现工作本位学习与学校职业教育的有效整合将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实际上,尽管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制度各有特点、各不相同,但以上提到的现代职业教育范式的三个内涵特征,贯穿在各国职业教育的具体实践中。区别在于其参与社会建构作用的强弱、教育目的取向的平衡性、国家力量介入技术技能教育与工作实践整合的程度。 三、现代职业教育的逻辑:来自“工具化理论”的诠释“装置范式论”为从整体理解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范式提供了分析视角。更进一步,“工具化理论”则有助于透析现代职业教育具体运行逻辑。“工具化理论”对技术问题进行了现象学诠释。芬伯格认为应该从两个层次出发才能完整地认识与把握技术:一是从技术系统内部看技术形成的逻辑,被称为“初级工具化”。二是从社会建构的角度看技术形成的社会属性,被称为“次级工具化”。两个层次结合在一起构成了技术形成的整体逻辑。现代职业教育的运行逻辑也深刻地体现着“工具化理论”两个层次的结合。正如前文所分析,现代职业教育与工作实践的本质分离是时代特征,虽然无法回到前现代的“学徒制”职业教育与工作实践同一的状态,但是通过合理的手段方式能够把技术技能教育与工作实践予以整合,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可选择路径。初级工具化的整体逻辑可以概括为“去情境化”,次级工具化的整体逻辑可以概括为“再情境化”。从整体上看,现代职业教育首先需要将职业领域、工作实践领域的技术技能标准、内容、要求,通过相应的工作任务分析等方法从其原有领域中提取抽离出来,实现一定意义上的“去情境化”;其次通过特定的教育学转化,使这些内容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满足人才成长对技术技能的需求,实现“再情境化”。源于德国的学习领域课程开发思路很好地诠释了现代职业教育的底层逻辑“初级工具化”与“次级工具化”的融合,蕴含着“去情境化”逻辑与“再情境化”逻辑的统一。学习领域课程开发的基本思路是“从与该教育职业相关的全部职业‘行动领域’导出相关的‘学习领域’,再通过开发适合教学的‘学习情境’使之具体化。”行动领域内容的确定体现了“去语境化”,即将工作任务从其相关的职业情境中提取出来,以使其成为可进一步分析与处理的对象。学习领域的确定则进一步体现了“还原论”逻辑,即将行动领域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教学要求还原简化为教学行动内容。这里面也体现着“自主化”的逻辑,即认定教学行动内容为一个相对自主、自洽的系统,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定位化”逻辑则将教学行动领域的作用定位于特定、专门的技术技能培养。学习情境的确定则集中体现了“次级工具化”的“再情境化”逻辑。首先是“系统化”,将从工作情境中抽离的工作任务以及开发的教学行动,按照教学要求,重新整合为一个彼此联结、内在互动的学习内容系统。其次是“中介化”,将工作任务所负载的伦理、美学价值,经由教学行动整合到学习目标与学习内容当中。再次是“职业化”,将相对自主、自洽的教学行动系统与相关职业要求、职业内容重新建立起联系。最后是“主动性”逻辑,促动“创新”因素成为学习目标与学习评价的重要指标、学习内容的重要维度。如前文所述,从“初级工具化”到“次级工具化”奠定了现代职业教育逻辑的一般路径。但由于对技术的本质理解缺乏整体性,现代职业教育的具体实践往往偏离这一合理的逻辑路径而出现偏差与问题。比如,在“去情境化”的过程中,不能全面、科学地把握工作任务的内容与特点,固守线性思维与分解方法,将工作任务窄化为彼此独立的、碎片化的子任务,将技术活动理解为机械的、重复性的技术操作。这点反映在MES课程开发逻辑中,“因为对工作体系的过度分解,最终获得的必然是动作,而动作是不可能负载太多理论知识的;过分关注细微动作,也容易带来忽视整体的风险”。在“再情境化”的过程中,由工作任务分析转化而来的学习内容之间缺乏必要联系,缺乏对技术和工作任务负载价值与意义的深入挖掘与融入,抽离了工作的整体性、丰富性、意义性。这点在CBE课程开发中也有所体现,“CBE课程尽管对工作任务的分析不像MES课程那样琐碎,但它也是围绕依据工作任务分析所获得的知识、技能为内容展开教学的,教学过程是‘任务单列’的。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学生获得的往往只是一些零碎的知识、技能,难以获得对工作情境的整体理解,更难以培养其角色意识、锻炼其心智模式。”“工具化理论”为理解现代职业教育的运行逻辑提供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框架,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现代职业教育的运行秘密。当然,“工具化理论”所揭示的“初级工具化”到“次级工具化”的逻辑不只反映在课程开发逻辑中,也渗透在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构建、教育目的制定、教学模式创设、教学资源开发等领域当中,构成了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逻辑的整体图景。这需要更进一步地深入探究。四、现代职业教育的演进趋势:基于“人技关系”理论的判断现代职业教育不断对社会经济发展、技术发展做出适应性反馈,以使人才培养符合时代需求。随着“人技关系”不断演化,对人的能力要求不断更新,对现代职业教育也提出了更多要求和挑战。“人技关系”如何演化,何种“人技关系”在工作中占据主流,在此背景下,现代职业教育应该培养人才什么样的能力?伊德对“人技关系”的现象学诠释,为透视技术的本质及其发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也为分析现代职业教育的能力培养目标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本文将结合工业4.0趋势下可能会产生的新工种及其工作内容,运用伊德的“人技关系”理论进行分析,以使相对抽象的“人技关系”解释在现实领域得到印证,也为判断现代职业教育未来的演进趋势提供依据。第一,具身关系在工业4.0背景下的相关工作领域中仍将占有重要位置,发挥独特作用。“例如,汽车装配流水线工人的工作。一些汽车流水线的工作需要提举重物,或是要求工人保持难受的姿势,而运用机器人设备就能帮助流水线工人解决上述问题。比如,机器人可以举起内顶板等车内装饰,在工人手动对准内顶板后,机器人可以自动将内顶板固定在车架上。”此种工作内容表明人与技术的具身关系在工业4.0背景下仍然具有价值和意义。因为在一定范围内,自动化设备不会全部取代人类工作,人与机器协同配合完成工作会是未来很重要的工作样态。人使用工具进行操作在未来工作中仍然会占有一席之地,但其强度、工作内容占比、在工作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有所减弱。现代职业教育对人的身体参与性的、操作性技术技能的培养仍然是一个核心内容,但需要更好地与诠释关系、他者关系、背景关系下所体现人的“智慧性”技术技能培养相配合。第二,以诠释关系为主体的工作内容将覆盖大多数工作岗位并内在要求人的诠释能力提升。其中机器操作员的工作内容体现了人与技术之间极强的诠释关系。“在当前的工作领域,一名机器操作员负责在一台设备上处理半成品、监控设备运行和产品质量。工业4.0的技术进步可以令一名操作员同时负责几台机器。各种任务的标准化操作步骤都会显示在屏幕或眼镜上。对设备运行和产品质量的监控可以通过自动系统进行查询。”在此背景下,操作员将不再需要接受太多有关具体设备和产品的培训,而是需要增强对数字化设备和软件的使用能力,并且需要有能力使用数字化知识库。这里面就涉及人与技术的诠释关系,人不再直接使用技术工具,人与技术之间不再是直接的操作关系,而是通过读取屏幕上的信息来获取工作进度、监控产品质量。诠释关系下,人对技术的理解依赖于两方面:一方面是技术工具的可用性、先进性、灵敏度;另一方面更主要的是人的诠释能力与理解能力。这要求现代职业教育一方面要从硬件角度升级完善机器装备,提升工具对世界映射的全面性与准确度;另一方面则需要提升教师和学生对设备软件系统的熟练掌握与识读能力。这就要求技术技能人才必须具备以数字化能力为焦点,同时以基础性的素养与能力为背景的综合性能力。第三,体现他者关系的工作场景将伴随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的发展而成为常态,要求人机协同工作等能力不断提升。工业4.0背景下,机器人协调员这一职位的诞生是为了监督生产车间的机器人工作并及时应对机器人的功能异常和错误信号。“机器人协调员需要负责常规维护和紧急维修任务,必要时也需要得到其他专家的协助。如果一台机器人需要停止使用,协调员必须找到替代的机器人,以便缩短停工时间。在许多情况下,制造商将会对原有的机器操作员进行再培训,而不是另行招聘。”这一工作内容所反映的“人技关系”,接近于伊德所说的他者关系,即机器人相对于人类来讲更像是一个独立的他者。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机器人未来作为“他者”工作场景会越来越常见,机器人作为“他者”从事着独立的工作内容,人主要开展监督、维修、协同等工作。这要求现代职业教育需将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在“他者”关系背景下的工作能力作为未来一项重要教育内容。这里面涉及对机器人工作的整体把握能力、与其他专家协同解决问题能力、机器监控与维修能力等。第四,背景关系在未来工业4.0的工作场景中会越来越突出,为人的创新能力发展创造了机会。“比如,一家食品饮料制造企业采用了自动化运输系统,该智能系统可以在工厂中独立运作,从而减少了对物流人员的需求。一家风力涡轮机制造企业为其客户提供对设备的实时远程监控以及全天候的诊断中心服务。如果涡轮机中的一个振动监控感应器探测到异常,就会立即自动发出警报。监控和传感器技术使制造商能够在设备发生故障前就进行维护。”在这样的工作场景中,技术系统作为背景出现,人其实是被解放了,人的工作中心不再是一些身体参与性劳动或直接操作性工作,只有出现问题时才会被重新拉回到“人技关系”的中心位置。这对人的能力要求更主要与技术系统的维护、维修有关。此外,人有了更多开展创造性工作以及获得创新性成长的空间和时间。因此,现代职业教育一方面要应对背景关系下对机器维修、维护人员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要重点培养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这将为人们未来在更多具有“背景关系”色彩的工作环境中开展创新工作提供基础。以上对工业4.0背景下可能出现的工作岗位内容及其体现的具身关系、诠释关系、他者关系、背景关系分别进行了论述。在现实中,工作内容与“人技关系”并不总是直接的一一对应,更多的情况是两种或以上“人技关系”在同一项工作内容中予以混合体现,呈现出共时存在的特点。这也表明从具身关系到诠释关系,再到他者关系、背景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后者完全取代前者的线性递进关系。但也因为四种关系在技术前沿、技术主流占比不同,以及在未来工作岗位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存在差异,也基本可以判断未来“人技关系”的总体走向,即涉及身体参与的具身关系的比例和重要性在未来工作中会有所降低,涉及更多智能要求的诠释关系、他者关系以及背景关系的工作会大量涌现。“人技关系”的变化反映在工作岗位与工作内容的潜在变化中,也必然会辐射到现代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特别是对技术技能人才能力要求的变化中。伊德的“人技关系”理论分析启示我们,以直接操作工具为代表的具身关系在工作实践中的占比会逐渐降低,而较少身体参与的诠释关系、他者关系、背景关系在未来工作中将占据越来越主要的位置。现代职业教育从培养人的工具操作的“硬能力”向培养人的信息摄取、阅读、内化的诠释能力,与作为他者的人工智能、机器人等协同工作能力以及在技术作为背景下的创新能力、数字化能力等“软能力”不断演进,体现并决定着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也必然将会带来现代职业教育的教育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方式、教育评价等一系列变革。五、结语本文运用技术现象学的三个经典理论对现代职业教育进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最本质特征与可能的发展趋势,为更好地认识现代职业教育、更合理地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了判断依据与理论基石。依据“装置范式”理论对现代职业教育范式的解析,揭示了现代职业教育诞生与发展中的最本质特点,明晰了现代职业教育范式的基础内涵特征,同时预示着现代职业教育有向更合理方向发展的范式转换的可能。立足“工具化理论”的解释,展示了现代职业教育的运行逻辑,从具体层面透视了现代职业教育的运作方式,更深入地诠释了职业教育实践中的合理与不合理的现象表征,提示着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逻辑方向。“人技关系”理论提供了一个解释技术本质的包容性框架,为解释当下的技术特点,尤其是对判断未来工业4.0、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技术应用场景、人的能力要求变化提供了基础依据。当然,本文只是运用技术现象学对现代职业教育范式、逻辑以及演进问题进行初步解析,关于现代职业教育的制度构建、教育目标确立、课程与教学模式创新、教育评价方式改革等具体问题,有待从技术现象学角度开展更深入的研究。 来源/《职教论坛》2023年第11期第5-12页

2024-01-02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行动的思考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2019年起将职业教育改革明显的省(区、市)纳入激励支持,体现了国家以更大力度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一、职教本科发展取得实质进展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开宗明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是国务院文件第一次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列定位为教育类型,意义重大;第一次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教育部之后陆续批准设立了32所职业本科学校,迈出职业教育独立建制办本科的步伐。2021年,教育部先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设置条件,提出“原则上,职业教育学校不转为普通教育学校”“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第一次列出了“高职本科专业247个”,确定了高职本科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规则,开启了职业教育本科的新实践。二、高职院校建设跃上新台阶2019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双高”建设),提出“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支撑国家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机制设计不同以往,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机会公平,项目管理趋向常态模式,改固定范围分批建设为分阶段全范围择优支持,即项目的每个开放期均进行重新择优,使每一个时期每一所高职院校都有机会凭借其改革发展的成绩平等竞争中央财政的支持,这一方面有利于“双高”建设的要求外溢至支持范围以外的学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持项目学校的建设热情,不能躺在过去成绩上“吃老本”。“双高”建设还第一次提出专业集群建设理念,一方面提高了专业建设的集约性、强化了相关专业发展的相互支撑支持作用,以期达到“1+1>2”的效果;另一方面也与本科改革的“学科交叉”相呼应,有利于催生新的培养方向和专业发展方向。“双高”建设体现了示范校建设之后,高职战线围绕专业建设进一步升级的目标追求。此外,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的专业,“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为专科高职院校基于专业建设的多渠道多样化发展提供了空间。三、产教融合成为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梳理以上可以发现,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始终围绕专业建设与改革展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自下而上、由表及里始终是职业教育建设发展的遵循和主线。职业教育发展紧密对接行业企业与区域产业需求,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建设要紧密联系产业,与产业发展息息相关。专业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是学校职业教育的生命所在。专业建设水平反映了职业院校的人才队伍、办学实力、培养定位,专业结构则直接关系到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和服务能力。不成体系的单门课程和时下兴起的“微专业”并不能独立承载学校职业教育的育人任务。因此,紧紧围绕专业、切实依靠专业发展职业教育,以专业建设统领各项改革,无疑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正确选择。“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起于普通本科,成于职业教育,其中“产教融合”提出的最晚。2011年教育部在职教领域首次提出“产教融合”,当时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可。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产教融合作为一个概念得到确立。至此,“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为一套层次清晰、结构完整的职业教育发展理念,从教育教学、办学治校、宏观管理三个层面,高度凝练地阐明了发展职业教育的理念和方法——教学层面要工学结合、学做合一,办学层面要校企合作、开门办学,行政管理要产教融合、互促发展。2017年底,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提出“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并将产教融合的要求扩展至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上升为国家战略。产教融合从职业教育外溢至覆盖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领域,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实践对整个教育事业的贡献。2021年4月,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会后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职业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对职业教育全面画像,强调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要求。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第四条在强调了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国家教育方针后沿用了上述表述;第十四条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描述再次强调了“产教深度融合”。仔细品味,2017年以来,产教融合的内涵也已悄然变化,从对事业发展要求的宏观描述,逐步将中观层面的办学模式、微观层面的教学模式包容进来,发展成为一个涵盖教育应用性的大概念。如今,“产教融合”在很多时候被单独使用,其实质已被理解为原本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三层含义的总和。四、职业教育的投入保障依然任重道远职业教育不是省钱的教育,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落实职业教育经费”“不得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突出了政府责任。2020年,我国普通本科在校生(1825.75万人)为高职在校生(1459.55万人)的1.25倍,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高职占比4.4%、本科占比16.1%,本科经费是高职的3.66倍;与2019年相比,全国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增长12.27%,高于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5.69%的增速。可见,职业教育欠账多、底子薄的状况正在好转,但距离新《职业教育法》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今世界,逆全球化、“小院高墙”式的经济技术封锁来势汹汹,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支撑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扩大更多孩子多样成才成长的机会,为国家经济自立自强筑牢技术技能人才基础,越来越为国家、社会、教育所看重所期望。职业教育自身亦走到了一个有能力有实力有机会再上台阶的路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的规划部署和职教战线近年来的成功实践上升到法律层面,为职业教育再一次大发展做好了思想和法律准备。相信随着各方面政策的逐步落实,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必将进入一个更高更大的舞台,进而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作者/林宇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来源/朝闻职教社

2024-01-02

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新形态教材公益网络课程上线

为适应职业教育新要求,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帮助职业院校教师顺利使用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全国药品行指委基于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医药市场营销实务》,配套制作了教材使用辅导视频。现将配套视频免费向职业院校开放,课程内容包含教材编写理念解读、教学设计、教案编制方法介绍及院校教师实际教学示范。具体目录附后。 请进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https://www.nmpaied.com),点击“公益培训”的“综合”板块观看课程,也可下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的移动端进行学习。 学习咨询 李老师:010—63316296,13693602119 教材咨询 范莉莉:010—62273652,15001297834 药品行指委公众号 移动端APP 附件 配套学习视频目录 一、《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配套学习视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1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教材整体编写思路及方法 1 2 《药品检验概述》编写思路、教学方式方法以及重点难点 1 3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检验前准备编写思路和教学目标 2 4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国药典简介,制剂检查 1 5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性状检查编写思路 1 6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活页教材:D药品鉴定 1 7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活页教材:原料药检查 1 8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含量测定-容量分析法编写思路及授课建议 1 9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活页教材:F药品含量测定(2、3、5) 2 10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说课分享 1 二、《医药市场营销实务》配套学习视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1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方法与理念 1 2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教案的编制、教学设计与教学开展 3 3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项目三医院市场营销 4 4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以“说课”形式进行展示及互动(一) 1 5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以“说课”形式进行展示及互动(二) 1 6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以“说课”形式进行展示及互动(三) 1 7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课堂实录展示及互动(视频教学) 1 8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集体备课问题研讨 3 三、《药物制剂技术》配套学习视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1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设计与编纂以及应用 4 2 《药物制剂技术》核心课程:教研教改概述 2 3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编写:思考与应用 1 4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药液配制任务样章现场交流(一) 1 5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药液配制任务样章现场交流(二) 1 6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设备类能力点现场交流 1 7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认知类能力点现场交流 1 8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片剂成型—能完成压片前准备 1

2023-12-31

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新形态教材公益网络课程上线

为适应职业教育新要求,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帮助职业院校教师顺利使用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形态教材,全国药品行指委基于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医药市场营销实务》,配套制作了教材使用辅导视频。现将配套视频免费向职业院校开放,课程内容包含教材编写理念解读、教学设计、教案编制方法介绍及院校教师实际教学示范。具体目录附后。 请进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https://www.nmpaied.com),点击“公益培训”的“综合”板块观看课程,也可下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的移动端进行学习。 学习咨询 李老师:010—63316296,13693602119 教材咨询 范莉莉:010—62273652,15001297834 药品行指委公众号 移动端APP 附件 配套学习视频目录 一、《药品质量检测技术》配套学习视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1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教材整体编写思路及方法 1 2 《药品检验概述》编写思路、教学方式方法以及重点难点 1 3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检验前准备编写思路和教学目标 2 4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中国药典简介,制剂检查 1 5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性状检查编写思路 1 6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活页教材:D药品鉴定 1 7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活页教材:原料药检查 1 8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品含量测定-容量分析法编写思路及授课建议 1 9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活页教材:F药品含量测定(2、3、5) 2 10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说课分享 1 二、《医药市场营销实务》配套学习视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1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方法与理念 1 2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教案的编制、教学设计与教学开展 3 3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项目三医院市场营销 4 4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以“说课”形式进行展示及互动(一) 1 5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以“说课”形式进行展示及互动(二) 1 6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以“说课”形式进行展示及互动(三) 1 7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课堂实录展示及互动(视频教学) 1 8 《医药市场营销实务》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集体备课问题研讨 3 三、《药物制剂技术》配套学习视频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1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设计与编纂以及应用 4 2 《药物制剂技术》核心课程:教研教改概述 2 3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编写:思考与应用 1 4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药液配制任务样章现场交流(一) 1 5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药液配制任务样章现场交流(二) 1 6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设备类能力点现场交流 1 7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认知类能力点现场交流 1 8 《药物制剂技术》活页教材:片剂成型—能完成压片前准备 1

202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