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项目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红头文件下载(右键另存为)药指委秘函〔2024〕1号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现对药品行指委2023年度立项课题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结题范围2023年度立项课题,共24项(见附件1);二、结题验收方式及要求(一)提交材料。课题组提交《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及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如论文、著作、专利等)。公开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须注明(标明)“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和项目编号。(二)结题答辩。课题承担单位于2月7日前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结题答辩。评审专家应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匹配,不少于5位,可由同行专家、行业部门专家和企事业单位专家等组成,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校外专家比例不少于3/5。专家给出评审意见(通过/整改后通过/不通过)(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请课题组将专家评审会时间提前报秘书处,秘书处将根据工作安排派员参加。(三)复核评审。专家评审同意结题的,课题组于2月22日前将课题完整材料(要求见本通知第三部分内容)提交秘书处。秘书处组织专家复核评审,评审通过后印发结题证书。三、材料提交课题组提交的完整材料应包括:1.结题报告书;2.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3.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4.课题内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有变更事项者提交);5.专家评审意见书。上述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小四号仿宋字,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按需提供的材料1—5顺序编印。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纸质件一式四份寄送至药品行指委秘书处(电子版材料以“课题编号+负责人”格式命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请各课题组按时间要求认真推进结题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撤销课题立项。联系人及电话: 徐汉元 010—63365040 18852382928李 京 010—63316296 13693602119邮箱:yphzw@nmpaied.org.cn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教材部(药品行指委秘书处) 附件: 1.课题名单 2.《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结题报告》 3. 专家评审意见表 4. 课题内容变更申请表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4年1月4日

2024-01-05

2024年春季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招生简章

红头文件下载(右键另存为)为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的专业素质提升工程,优化医药人才成长路径,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于2022年6月开设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本班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学、统一管理,按照学科专业系统化培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律意识严谨、法规运用熟练的医药产业高级专业人才。目前已成功举办两期,现2024年春季研修班开始招生,信息如下:一、专业和课程设置研修班开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3个专业。研修班课程包括公共课、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三个方面(详见附件1)。由中国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博导、硕导和药品监管部门、医药产业相关领导与专家授课,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二、学制及教学方式(一)学制学制三年,本期研修班开班时间为2024年3月9日。(二)教学方式面授和网授相结合。第一年为网络直播授课,每周末上课(一年内可回看);第二年以面授为主,共32天课程,周末或节假日集中上课,修完2年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三、教学特色(一)侧重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增设特色课程。研修班在法学相关课程基础上,额外安排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监管要点、行业动向等专题讲座,满足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对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需求。(二)强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辅导力度,提升学员通过考试的能力。根据在职人员学习特点,少量、多频次授课。第一学年(36周)安排学位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共288学时。其中,英语144学时,由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师资团队承担教学工作;法学综合144学时,由中国政法大学师资团队承担教学工作,提高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过率。(三)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在第二学年开设专门的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由资深硕导对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要件、各专业方向上近几年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专项解读,为学员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写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参考思路;开通图书馆电子资源,并进行资源检索与使用专题培训,帮助学员掌握学术论文写作参考文献收集与整理的方法。通过以上系列专项训练,使学生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助力学员更好地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四)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为班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级文化建设及学业氛围营造,定期跟进每位学员的学习进度。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一)报名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士。3.具有医药监管或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4.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不可以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考试,但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学员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二)报名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CJ@nmpaied.org.cn。本期研修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五、考试(考核)与结业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结业证书。学员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可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附件3)。六、缴费方式阶段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缴费方式第一学年报名成功后缴纳25000元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cwcwx.cupl.edu.cn/xysf/publish/entryInfo.aspx?rd=416f4f557074634d33342f316f69313062435a4674773d3d)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缴费后统一开具中国政法大学事业单位收费收据第二学年第二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缴纳20000元第三学年第三学年开学后两周内缴纳10000元备注:学员在第二学年完成相关学业后可以办理结业手续;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缴纳第三年费用;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无需缴纳第三年费用。七、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10-63373021 13804619077(微信同号) 王老师:010-63365781(二)联系地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研修一部(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号)。 附件:2024年春季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报名表

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