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项目

特殊药品企业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培训班

红头文件下载(右键另存为)各有关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拟于3月下旬举办特殊药品企业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帮助学员掌握特殊药品监管政策要求,了解特殊药品检查常见问题,进一步提高特殊药品的生产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促使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培训对象 (一)特殊药品相关企业(包括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的研发、生产、质量、安全与计划管理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人员。 三、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将邀请特殊药品监管领域政策法规专家、相关指南文件核心起草专家、特药资深检查员及行业专家参与授课。主要讲授以下内容: (一)特殊药品监管概况; (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法规体系; (三)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发展现状及研究方向;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指南(试行)》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介绍; (五)特殊药品检查发现问题解析; (六)涉麻精药品违法犯罪的现状及防治对策; (七)特殊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重点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计划管理。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5年3月26日-27日培训(3月25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江苏常州 (具体地点确定后,将在开班前两周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nmpaied.org.cn首页“报到通知”专栏进行查询)。 五、培训班报名 (一)微信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填写报名回执。 (二)联系方式 会 务:赵老师 电话:010-63365048 教 学:王老师 电话:010-63264972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600元/人(包括: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和培训期间午餐费用)。可报名时直接缴费或关注公众号“NMPA 高级研修学院”,点击右下角“教学管理”登录后点击“更多”,找到“费用管理”,进行缴费操作;也可提前汇款或在报到时POS 机刷卡(含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如已提前汇款,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培训期间,住宿可由会务组协助安排,费用自理,由入住酒店开具发票。因需提前预留房间,报名时请务必标明住宿要求并及时回复相关住宿确认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特药培训(常州)+学员姓名 七、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共16学时,4学分。学员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培训结束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2025-02-25

第八期伦理审查能力高级培训班

红头文件下载(右键另存为)各有关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定于2025年4月10日至12日在重庆举办第八期伦理审查能力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帮助学员熟悉国内外伦理审查相关法规指南,明晰自身职责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伦理审查能力和质量,提高药物临床试验科学性,保障受试者安全与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二、培训对象全国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委员。三、课程设置及主要培训内容培训将邀请资深GCP专家、伦理审查专家参与授课与讨论。结合国内外最新伦理审查相关法规、指南,包括《赫尔辛基宣言》《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CIOMS)、《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通过课堂讲授、互动教学等方式,深入讲解临床试验伦理审查要点,剖析伦理审查的常见问题和典型案例。此外,还将安排直播观摩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审查会议,并进行交流。(一)研究伦理原则的发展及2024版《赫尔辛基宣言》修订解读(二)临床试验伦理审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1.研究的科学和社会价值; 2.风险与受益; 3.受试者的选择与招募; 4.知情同意; 5.隐私与保密; 6.弱势群体; 7.跟踪审查:方案违背或安全性信息审查; 8.生物材料及相关数据审查,健康相关研究数据审查。 (三)伦理审查会议观摩 (四)伦理审查案例分析与讨论四、培训时间及地点(一)时间:4月10日-12日(9日报到,12日中午结束)(二)地点:重庆具体培训地点和安排可在开班前20天,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nmpaied.org.cn,在“报到通知”专栏查询。五、培训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联系人:研修三部 杨 杨 吕兴萍 谢洁琼 电 话:010-63316466、63447128、63365056、63365020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六、培训费用培训费300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和培训期间3天的午餐费,晚餐自理)。可报名时直接缴费或关注公众号“NMPA高级研修学院”,点击右下角“教学管理”,登录后点击“更多”,找到“费用管理”进行缴费操作;也可提前汇款或报到时刷卡交纳(含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如已提前汇款,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培训期间住宿可自行安排,也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入住酒店开具发票。因需提前预留房间,报名时请务必标明住宿要求并及时回复相关住宿确认信息。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备 注:第八期伦理审查培训七、培训证书培训共20学时,5学分。完成所有培训课程的学员可获得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2025-02-25

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春季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

红头文件下载(右键另存为) 为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的“专业素质提升工程”,优化医药人才成长路径,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于2022年6月开设药品监管与医药产业发展法学高级专业人才同等学力研修班。目前已成功举办四期,现开始2025年春季研修班招生,本班实行统一招生、统一教学、统一管理,系统化培养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律意识严谨、法规运用熟练的医药产业高级专业人才,具体信息如下:一、专业和课程设置 研修班开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3个专业。 研修班课程包括公共课、学位专业课和专业选修课(详见附件1)。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和药品监管部门、医药产业相关领导与专家授课,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二、学制及教学方式 (一)学制 学制三年,本期研修班预计开班时间为2025年3月8日。 (二)教学方式 面授和网授相结合。第一年为网络直播授课,每周末上课(一年内可回看);第二年以面授为主,共32天课程,周末或节假日集中上课。修完2年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 三、教学特色 (一)侧重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增设特色课程。研修班在法学相关课程基础上,另外安排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监管要点、行业动向等专题讲座,满足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对高素质法学人才的需求。 (二)强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综合考试辅导力度。第一学年开设学位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共288学时。其中,英语144学时课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师资团队承担教学工作,法学综合144学时课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师资团队承担教学工作。 (三)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程,提升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第二学年开设论文写作与指导课,由资深硕士生导师对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要件、各专业方向近年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专项解读,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与写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参考思路;开展资源检索与使用专题培训,帮助掌握学术论文写作参考文献收集与整理的方法,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 (四)小班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设置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定期跟进学习进度。 四、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药品监管或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4.专科学历及本科无学士学位者可以参加研修班学习,结业后可获得结业证书,但不具备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考试条件。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扫描件、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songby@nmpaied.org.cn。 本期研修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8日(逾期拟报名的学员请先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确认)。 五、考试(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结业证书。 学员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可申请硕士学位(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附件3)。 六、缴费方式阶段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缴费方式 第一学年 报名成功后缴纳 25000元 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cwcwx.cupl.edu.cn/xysf/publish/entryInfo.aspx?rd=6531587a39763353375a7a664b4861425a6d72632b513d3d)或扫描以下二维码: 报名缴费后统一开具中国政法大学事业单位收费收据 第二学年 第二学年开学后 两周内缴纳 20000元 第三学年 第三学年开学后 两周内缴纳 10000元 备注:学员在第二学年完成相关学业后可以办理结业手续;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缴纳第三年费用,不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无需缴纳第三年费用。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宋柏莹:010-63316337  18201437223(微信同号)   张  博:010-63365367 (二)联系地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研修一部(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号)。

2025-02-24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附件1)有关要求,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品行指委)现组织开展相关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申报范围 1.仅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使用的教材。 2.第一主编所在院校必须有开设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 3.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4.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5.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可申报4种教材(同一教材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已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其他行指委途径申报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视为1种);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二、申报条件 (一)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2)进行申报。 (二)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联系人报送。请于2月17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推荐表(附件3)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文档一并发送至yphzw@nmpaied.org.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二)系统申报。2月17日至3月7日,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平台(http://145.civte.edu.cn),按要求填写《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教材须上传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申报平台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三)材料寄送。3月15日前,获得药品行指委推荐的单位,将纸质教材(一本或一套)寄送至药品行指委秘书处(请用顺丰快递)。 四、评选程序 药品行指委将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并根据推荐限额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参评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联系人:吴老师 010—6336505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 2.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 4.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5.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5年2月17日

202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