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附件1)有关要求,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品行指委)现组织开展相关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申报范围
1.仅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使用的教材。
2.第一主编所在院校必须有开设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专业。
3.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4.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5.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限额
各单位可申报4种教材(同一教材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已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其他行指委途径申报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视为1种);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二、申报条件
(一)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2)进行申报。
(二)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方可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联系人报送。请于2月17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推荐表(附件3)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文档一并发送至yphzw@nmpaied.org.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推荐单位联系人。
(二)系统申报。2月17日至3月7日,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平台(http://145.civte.edu.cn),按要求填写《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教材须上传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申报平台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三)材料寄送。3月15日前,获得药品行指委推荐的单位,将纸质教材(一本或一套)寄送至药品行指委秘书处(请用顺丰快递)。
四、评选程序
药品行指委将组织专家根据遴选标准(附件5)进行评分,并根据推荐限额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参评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联系人:吴老师 010—6336505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
2.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单位联系表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