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2年11月8日-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在贵阳市举办药品案件查办暨药品安全应急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贵州省药监局各业务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市县市场监督管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执法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0人参加培训。 为办好此次培训班,学院与省局多次沟通,紧贴药品监管实际,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培训班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参训学员第一课,以视频学习和交流研讨的形式带领学员重温党的二十大报告,增强学员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培训班还邀请了学院特聘师资、省局资深业务专家以及国家安全应急演练中心的老师从理论和实战层面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新时代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概述,新形势下药品案件查办要求,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及修订,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桌面演练以及《贵州省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贵州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解读。 省局参训学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课程内容深入浅出,强化了应急管理和执法监管意识,提升了风险防范、应急处置与执法监管能力,对进一步完善贵州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促进全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监管执法工作再上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全省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扎实做好药品监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守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底线。 区县参训学员表示,这次培训既有视频学习、课堂讲授,又有现场答疑、模拟演练,这样一个互动互学的平台对基层同志非常难得,大家都亲身参与培训中,能够切实学习如何做好案件查办和应急处置工作,加深了对预案的理解,提高了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认识、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此次培训是学院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举办的首个面授培训班。培训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培训班纪律和学员管理,确保教学工作圆满完成。
2022年11月8日-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应急演练中心)受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在贵阳市举办药品案件查办暨药品安全应急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贵州省药监局各业务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执法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共计100人参加培训。 为办好此次培训班,学院与省局多次沟通,紧贴药品监管实际,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培训班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参训学员第一课,以视频学习和交流研讨的形式带领学员重温党的二十大报告,增强学员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培训班还邀请了学院特聘师资、省局资深业务专家以及国家安全应急演练中心的老师从理论和实战层面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新时代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概述,新形势下药品案件查办要求,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及修订,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桌面演练以及《贵州省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规范》、《贵州省药品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解读。 省局参训学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课程内容深入浅出,强化了应急管理和执法监管意识,提升了风险防范、应急处置与执法监管能力,对进一步完善贵州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促进全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监管执法工作再上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全省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扎实做好药品监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守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底线。 区县参训学员表示,这次培训既有视频学习、课堂讲授,又有现场答疑、模拟演练,这样一个互动互学的平台对基层同志非常难得,大家都亲身参与培训中,能够切实学习如何做好案件查办和应急处置工作,加深了对预案的理解,提高了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认识、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此次培训是学院在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举办的首个面授培训班。培训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培训班纪律和学员管理,确保教学工作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适应新形势下教学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加强全链条、全环节的规范化管理,11月10日,《教学指导委员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明确了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主要职责和遴选程序等内容,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着眼全局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学院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在培训课程、教材体系、师资队伍、教学基地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突出对学院教育培训整体工作的指导。二是建立共商共研机制。聚焦学院长远发展和主责主业,建立共商共研的机制,促进学院各项决策落地生根。三是发挥学院专技人员作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除学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以外,增加了学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充分调动和发挥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提高决策的适用性与科学性。 《办法》制定旨在提升学院教育培训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体系化水平,为学院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确保学院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