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号)要求,以及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青海省202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将开展青海省202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应参加202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执业药师。鼓励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但未注册执业的人员参照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2026年12月10日,教学平台统一关闭时间为2026年12月20日24时,报名时间和学习考试时间在规定日期结束后将不再顺延。
三、学习方式
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https://qhzyys.webtrn.cn/),根据系统提示注册、选课、缴费后即可进行学习(手机端可关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NMPAIED”微信公众号或下载“优训课堂”APP进行学习)。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edge或者360极速版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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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习要求
202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全年须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
(一)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可全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一次性缴费完成学习。
(二)公需科目也可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指定的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完成学习考核。
(三)学员也可以依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条相关条款进行学时认定(学时认定请根据青海省药监局要求执行),对于不足或剩余未完成学时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购买相应课程补足学时。全部课程完成并通过考试后,平台自动生成学时证明,可自行保存、打印。
(四)平台设置防代刷、防挂课、防快进管控机制。课程后台自动计时、中途切页自动暂停,须本人全程完成学习及核验,严禁第三方代学代考,违规学时不予认定。
五、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公需课1元/学时/人,专业课2.5元/学时/人,按实际选课学时计费。缴费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线上缴费:学员选课后线上缴纳培训费,缴费完成后统一开具数电发票,支付成功系统自动开通课程。
(二)银行汇款:学员选择银行汇款方式缴费的,汇款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开课。
汇款账户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平桥支行
银行账号:0200020309014403952
六、学时证明
完成全部所选课程的学习并考试后,即可获得学时证明。
七、注意事项
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未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执业药师通过施教机构的学习平台上传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审核后方可补学完成2025年度规定的学时。
八、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400-8039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