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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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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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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6.03

药指委〔20261

 

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附件1)及《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2)要求,药品行指委现组织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限额

(一)申报成果须符合附件1、附件2规定的奖励范围与成果要求。

(二)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

(三)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

(一)填写《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3)。

(二)拟申报项目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请将以下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需盖章的应盖章)报送至药品行指委邮箱:主要申报材料(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应用效果证明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支撑材料、校内公示文件。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26年6月15日17:00前完成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365781,010-63360295

电子邮箱:yphzw@nmpaied.org.cn

特此通知。

 

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1号)

2.《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2026年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6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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