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专业支撑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党总支书记、主任 林宇全国教育大会是对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的一次重要动员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建设教育强国、建设什么样的教育强国、怎样建设教育强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建设教育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全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为建成教育强国贡献力量。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的政治属性政治属性是教育的根本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职业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所育之人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必须加强职业学校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必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将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造就更多矢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大国工匠奠定基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机制,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教育引导职业学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文化自信,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要以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夯实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基,着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为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师资保障。二、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的人民属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属性是教育的基本立场和价值追求。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更多新需求、新期盼。必须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适应性,有效提高教育服务的多样性和灵活性,让不同禀赋的学生有机会选择适合自身的教育,充分激发学生潜能,更好满足学生个性化和差异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民致富和弱势群体就业、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方面的关键性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共同富裕。主动融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培养“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技术能手、乡村工匠,助力当地产业提档升级,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就业。要主动适应新就业形态,强化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有针对性地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中低技能劳动者提高适变能力。要积极推动职业教育跨区域合作,探索不同区域职业教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机制、新范式,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普惠共享,让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围绕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牢牢把握职业教育的战略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成教育强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望,是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先导任务、坚实基础、战略支撑。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直接、最紧密,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必须主动着眼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推动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管理体制、产学研协同等全要素变革;要坚持产教融合,把握区域产业发展现状和科技发展趋势,稳步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深入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要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对接产业数字化要求深化专业建设改革,数字化赋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主动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新路径新模式,做大做强中国职教品牌,增强我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努力成为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职业教育供给者。教育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职教中心作为服务国家职业教育决策的重要专业机构,在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主责主业,汇聚力量、协同创新,以钉钉子精神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发挥好参谋智库作用,推动职业教育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在新使命中彰显新担当。

2024-11-18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培训班

报到通知下载(右键另存为) 各位学员: 欢迎您参加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举办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查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定于11月24日-11月26日在北京市举办,请按下列要求准时报到。 一、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24年11月24日(14:00-18:00),11月25日(8:00-9:00) 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6日(9:00-16:30) 二、培训地点 北京万方苑国际酒店 010-6752666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4号 三、培训报名 微信报名:请扫描右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联系人:郭老师、李老师 电 话:010-63360959 63365043 18203609571 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 四、交通路线 1.北京南站:由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大兴线站至马家堡站下,步行900米到达酒店; 2.北京站:10公里,乘坐出租车约20分钟;或由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宣武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至马家堡站下,步行约900米到达酒店; 3.北京西站:10.5公里,乘坐出租车约20分钟;或由北京西站乘坐地铁7号线至菜市口站,换乘地铁4号线至马家堡站下,步行约900米到达酒店; 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40公里,乘坐出租车约1小时;或由机场乘坐机场大巴1线至方庄站下,换乘出租车约20分钟至酒店;或由机场乘坐机场快轨至东直门站,换乘地铁2号线至宣武门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至马家堡站下,步行900米到达酒店; 5.大兴国际机场:38公里,乘坐出租车约40分钟;或乘坐地铁机场线至草桥站下车,换乘出租车约7分钟到达酒店;或乘坐地铁机场线至草桥站,换乘10号线至角门西站,再换乘4号线至马家堡站下,步行900米到达酒店。 五、其他事项 1.培训费用:28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和培训期间2天的午餐费),培训费用可优先选择在报名系统直接线上缴纳,也可提前汇款或在报到时 POS 机刷卡(含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线上缴费可以在报名成功后直接完成缴费,或者微信搜索关注“NMPA 高级研修学院”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教学管理”,进入首页后点击“更多”,找到“费用管理”,进行缴费操作。如提前汇款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培训期间住宿可在报名时填写住宿申请,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住宿发票请自行前往酒店前台开具,住宿标准:单住500元/人/天(含早),拼住250元/人/天(含早)。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太平桥支行 户 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账 号:0200020309014403952 汇款请注明:医疗器械监查+学员姓名 2.为保证您能够顺利签到、评估及获取结业证书,请您提前关注“NMPA高级研修学院”公众号。

2024-11-14

2024年特殊药品企业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培训班

报到通知下载(右键另存为)欢迎您参加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举办的2024年特殊药品企业质量与安全管理提升培训班。本次培训班拟定于2024年11月27日至29日在石家庄举办,请按下列要求准时报到(仍可继续报名)。一、报到时间报到日期:2024年11月26日(10:00-20:00)培训日期:2024年11月27日至29日(29日12:00结束)。二、报到地点石家庄云瑧金陵世贸广场酒店(地址:石家庄长安区中山东路303号,中山路与广安大街交口东北角,电话:0311-86678888)三、培训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或报名查询; 培训通知查询:登录www.nmpaied.org.cn查看面授培训-药品一栏,点击此培训班名称或直接点击此处查看PDF版培训通知。 四、乘车路线1.石家庄站-酒店:石家庄站乘地铁2号线(开往柳辛庄方向)至北国商城站,转乘地铁1号线(开往福泽方向)至博物院站,从A出口出站即到酒店(乘出租车到酒店约20元,约9公里)。2.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酒店:从正定国际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机场1号线(至河北省体育馆站下车),步行400米至酒店(乘出租车到酒店约80元,约40公里)。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63447128,15636317930 刘老师 电话:010-63366787,18600869960 注:1.您的报名注册信息已收到,高研院将根据您的报名注册信息与要求,安排培训教学和住宿。如您不能参加,请务必提前电话通知高研院,以免造成损失; 2.培训费用280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资料费和培训期间三天的午餐费)。可提前汇款或在报到时POS机刷卡(含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如已提前汇款,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凭证。报名及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款; 3.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会务组可协助安排入住云瑧金陵世贸广场酒店,预留房间请于11月22日前与会务组确认,住宿费用发票请自行前往酒店前台开具。住宿标准为标间190元/每床位/每天(含早),单间380元/每天(含单早); 4.为确保培训班顺利进行,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如需外出,请及时报备会务组批准。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