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2022.07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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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新时代药品职业教育发展研讨会议的通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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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7.19



药指委〔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深刻把握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品行指委)的专家组织作用,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十四五”期间药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药品行指委定于2022年8月18日—20日召开成立大会暨新时代药品职业教育发展研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会议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20日,参加主任委员会议的人员于18日上午9:00—12:00报到,其他参会人员18日全天报到。

地点:宁波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315号,总机:0574—81128888)。

二、大会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人事司

主办单位:药品行指委

承办单位: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省药学会药学教育专业委员会

三、大会重点议程

本次大会由主任委员会议、药品行指委成立会议和药品职业教育发展研讨会议组成。

(一)主任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参会,审议药品行指委章程、工作规程、专业(专门)委员会设置、药品行指委工作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

(二)药品行指委成立会议,将邀请教育部、国家药监局有关领导出席并致辞,宣布药品行指委委员名单并颁发证书,邀请药品领域资深院士及职业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出席并作主题报告;

(三)新时代药品职业教育发展研讨会议,邀请知名企业专家代表、药品行指委委员代表围绕“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药品类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等专题做报告,并进行研讨。

四、参会人员

药品行指委全体委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相关职业院校领导、专家。

五、其他事宜

(一)请参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附件1),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66651870@qq.com。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住宿可统一安排(A房型350元/间/天,B房型400元/间/天)。会议不安排接送。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报到前14天内有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能参会;报到前14天内身体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不能参会;会议报到时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会;参会人员会前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会议期间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国康  010—63365653,13586570327

   010—63365054,15600645085

 

附件:1.会议回执

2.酒店交通指南

 

全国药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代章)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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